發布:2026-04-20 20:39:41 關注:506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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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定,潮州市潮安區教育係統定於2023年11月25日赴華南師範大學引進教育人才40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人員。
(一)國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函或學信網學曆、學位認證報告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應聘人員須於2023年11月25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具有國(境)外學曆、學位人員還須於2023年11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或技能條件,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工作細致、認真、責任心強。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曆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體檢標準;
6.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條件,具體詳見《2023年潮州市潮安區教育係統赴華南師範大學引進教育人才崗位表》(附件1);
7.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8.應聘人員年齡要求:本科學士為30周歲以下(1992年11月25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為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25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為40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25日後出生人員)。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潮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含試用期)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職)畢業生;
7.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8.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9.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告的報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製人員,享受國家和省、市、區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我市、區相應的人才福利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20日8:30至2023年11月25日15:00。其中11月20日至11月24日為網絡預報名,2023年11月25日為現場報名。
2.報名方法
本次采取網絡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
(1)網絡預報名:請應聘人員登陸(https://www.sydwzk.cn/gdcajyzp2023)填寫個人資料和報考學校(係統將自動初審),並於2023年11月25日9:00-15:00到現場報名點提交資料。
(2)現場報名:請帶齊所需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由本人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報名地點:華南師範大學廣州校區石牌校園南區田徑場(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55號);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5日9:00-15:00。
3.報名需提供材料:
(1)《2023年潮州市潮安區教育係統赴華南師範大學引進教育人才報名表》(係統打印)一份(A4紙正反麵打印、簽名處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3)已畢業的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且須承諾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可單方取消協議;
(4)已畢業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複印件(現未完成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提供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書或師範技能考核合格的證明和符合教師資格證要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承諾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或取得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及普通話二級乙等(或以上等次)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可單方取消協議。
(5)具有國(境)外學曆、學位人員須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並出具在報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
(7)國有單位的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8)個人在校學習期間和工作成效材料。
4.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如因個人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失實,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de),可(ke)選(xuan)擇(ze)專(zhuan)業(ye)目(mu)錄(lu)中(zhong)的(de)相(xiang)近(jin)專(zhuan)業(ye)報(bao)考(kao),所(suo)學(xue)專(zhuan)業(ye)必(bi)修(xiu)課(ke)程(cheng)須(xu)與(yu)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專(zhuan)業(ye)的(de)主(zhu)要(yao)課(ke)程(cheng)基(ji)本(ben)一(yi)致(zhi),並(bing)在(zai)報(bao)名(ming)時(shi)提(ti)供(gong)所(suo)學(xue)專(zhuan)業(ye)課(ke)程(cheng)成(cheng)績(ji)單(dan)(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的掃描件。具有國(境)外學曆、學位人員在報考相近專業時,須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第(di)三(san)方(fang)專(zhuan)業(ye)機(ji)構(gou)出(chu)具(ju)的(de)成(cheng)績(ji)單(dan)翻(fan)譯(yi)件(jian)等(deng)材(cai)料(liao)的(de)掃(sao)描(miao)件(jian),並(bing)在(zai)國(guo)內(nei)正(zheng)規(gui)高(gao)校(xiao)官(guan)網(wang)尋(xun)找(zhao)報(bao)考(kao)專(zhuan)業(ye)的(de)課(ke)程(cheng)設(she)置(zhi),將(jiang)相(xiang)應(ying)課(ke)程(cheng)與(yu)自(zi)身(shen)專(zhuan)業(ye)課(ke)程(cheng)進(jin)行(xing)對(dui)比(bi)並(bing)出(chu)具(ju)文(wen)字(zi)說(shuo)明(ming)(文末附網址鏈接和網頁截圖,落款須手寫簽名),同時出具承諾書保證上述內容真實有效。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除《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麵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資格審核和領取考核通知
1.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需於2023年11月25日9:00-15:00到招聘現場,提交個人報名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如在招聘工作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違規違紀、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資格。
2.領取考核通知
招聘單位在2023年11月25日17:00前通知應聘人員領取考核通知,考核時間、地點見考核通知。
應聘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組織考核
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麵試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教學設計、教學實施等方麵素質。請應聘人員提前自我準備報考崗位對應學段學科的8分鍾課程(采用黑板板書授課),考核完畢後當場評分、統分,並向應聘人員宣布考核成績。考核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入圍分數線為80分,低於入圍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考核成績相同的,則根據考核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考核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考核。
(四)簽訂協議書
潮州市潮安區教育局及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潮州市潮安區從教協議書”,擬聘用人員須承諾在用人單位任教滿5年才能申請調動。
(五)體檢
潮州市潮安區教育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時如上級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六)考察
潮州市潮安區教育局和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麵考核,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和時限提供相關考察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在潮州市潮安區人民政府網公示。
(八)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將被聘用為潮州市潮安區教育係統教師(事業編製),並(bing)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執(zhi)行(xing)國(guo)家(jia)及(ji)省(sheng)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的(de)薪(xin)酬(chou)待(dai)遇(yu)。逾(yu)期(qi)不(bu)辦(ban)理(li)手(shou)續(xu)者(zh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證(zheng)件(jian)材(cai)料(liao)不(bu)齊(qi)全(quan)者(zhe)不(bu)予(yu)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用人單位需要在7個工作日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並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五、其他需要說明情況
(一)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數。
(二)yingpinrenyuanzaizhaopinguochengzhong,beiluyongweigongwuyuanhuopinyongweiqitashiyedanweigongzuorenyuan,yingdiyishijianrushibaogaoqingkuang,bingzhongzhicanjiabencigongkaizhaopindehouxuchengxu,zhaopindanweibuzaijiangqilieweimianshi、體檢、考察人選。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公告由潮州市潮安區教育係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聯係方式
招聘谘詢電話:
監督投訴電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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