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載
機會在手,求職信息實時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載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眾號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當前位置:首頁 > 校園招聘 > 教職工招聘 > 寧波財經學院2023年4月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公告
寧波財經學院2023年4月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2026-04-07 11:13:32  關注:36924次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財經學院決定麵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財經學院坐落於國家曆史文化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學校始建於2001年,2008年獲批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範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麵試、試講、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製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資曆、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曆學位和範圍及資格條件

序號

招聘

崗位

崗位類別

崗位職責

人數

招聘專業及學曆(學位)要求

招聘

範圍

其他資格條件(職稱、年齡、工作經曆等要求)

1

會計審計專任教師

專技

從事會計學、審計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

3

本科專業為財務管理、會計學、審計學專業,碩士專業為:會計學、審計學、會計(mpacc)、審計(maud)。研究生學曆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

金融專任教師

專業技術

從事金融類教學科研工作

2

本科專業為金融學、金融工程專業;碩士專業為金融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或金融碩士專業學位(mf);研究生學曆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3

播音與主持專任教師

專技

從事播音與主持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

2

本科為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碩士為戲劇與影視學或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或藝術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研究生學曆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4

戲劇與影視學類專任教師

專技

從事戲劇影視類專業教學與科研

2

本科為戲劇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電影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藝術設計類、影視攝影與製作或錄音藝術專業,碩士為藝術學或藝術碩士;研究生學曆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5

表演專任教師1

專技

從事表演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

2

本科為表演專業或戲劇影視導演專業,碩士專業為藝術學、戲劇與影視學或藝術碩士;研究生學曆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6

表演專任教師2

專技

從事聲樂、形體教學與科研工作

1

本科為音樂與舞蹈學類(音樂表演、音樂學、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教育),碩士為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或藝術碩士;研究生學曆及碩士及以上學位。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7

綜合管理崗

專業技術

從事學校黨政管理工作

2

專業不限;

研究生學曆、碩士學位及以上。

全國

1.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年齡35周歲及以下;

2.有三年高校黨政管理工作經曆;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8

信息技術管理崗位

專業技術

從事信息技術應用開發與管理工作

1

教育技術、計算機、電子信息類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曆、碩士學位及以上。

全國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曆屆生(已取得學曆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注:招聘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後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曆(學位),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於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於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下列情形者視同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對待:1.在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未簽訂或簽後依規撤銷,一般無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2.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由培養學校統一進行就業推薦和畢業派遣,按培養計劃應於2023年畢業,有類似初次就業需求的非全日製研究生(不含在職攻讀學曆學位人員);3.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23年5月8日9時至5月10日16時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係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財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zai)仔(zai)細(xi)閱(yue)讀(du)相(xiang)關(guan)公(gong)告(gao)信(xin)息(xi)後(hou),按(an)要(yao)求(qiu)輸(shu)入(ru)個(ge)人(ren)信(xin)息(xi),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所(suo)設(she)條(tiao)件(jian)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每(mei)位(wei)報(bao)考(kao)者(zhe)隻(zhi)能(neng)選(xuan)報(bao)一(yi)個(ge)單(dan)位(wei)一(yi)個(ge)職(zhi)位(wei),填(tian)報(bao)過(guo)程(cheng)中(zhong)請(qing)認(ren)真(zhen)填(tian)寫(xie)報(bao)考(kao)信(xin)息(xi)。逾(yu)期(qi)不(bu)再(zai)受(shou)理(li)注(zhu)冊(ce)及(ji)報(bao)名(ming)。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5月11日9時至5月15日16時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係統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並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5月16日9時至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係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4.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5月17日9時至5月19日16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係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財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並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於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

5.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6月1日9時至6月3日9時30分。

已報名並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係(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財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考試:

a、表演專任老師崗位:采取試講+技能測試的辦法進行;

b、其他專任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

c、信息技術管理崗位:采取筆試+技能測試的辦法進行

d、綜合管理崗位: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專任教師崗位(a和b)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大於20人時增加筆試環節,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不超過20人時采取上述辦法;具(ju)體(ti)考(kao)試(shi)辦(ban)法(fa)與(yu)報(bao)名(m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通(tong)過(guo)名(ming)單(dan)在(zai)寧(ning)波(bo)財(cai)經(jing)學(xue)院(yuan)官(guan)網(wang)上(shang)公(gong)布(bu)。筆(bi)試(shi)和(he)麵(mian)試(shi)試(shi)卷(juan)一(yi)律(lv)委(wei)托(tuo)具(ju)有(you)考(kao)試(shi)命(ming)題(ti)資(zi)質(zhi)的(de)獨(du)立(li)第(di)三(san)方(fang)機(ji)構(gou)命(ming)題(ti),試(shi)講(jiang)和(he)技(ji)能(neng)測(ce)試(shi)學(xue)校(xiao)自(zi)行(xing)組(zu)織(zhi)。

1、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學》、《大學心理學》、《高校教師倫理學》、《高等教育法規》等相關知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3日,

具體地點和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後,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麵試、試講、技能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麵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麵試、試講、技能測試對象人員名單於筆試後15個工作日後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nbufe.edu.cn)上公布。

2、資格複審

麵試、試講、技能測試前,招聘單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複審者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與複印件:(1)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麵試時未取得學曆學位的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2)勞動合同;(3)中共黨員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複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複審者視作自動放棄。

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3、麵試

麵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麵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麵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麵試。麵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麵試的視作放棄麵試(麵試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4、試講(其他專任教師崗)

試講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測試應聘人員教學理念、教學準備、教師素養、教學方法等。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試講對象憑身份證參加試講。考生憑身份證和《試講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試講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的視作放棄試講(試講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試講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5、試講加技能測試(表演專任老師1、表演專任教師2崗位)

考生憑身份證和《試講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和技能測試。試講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和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試講和技能測試(試講和技能測試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試講和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6、筆試加技能測試(信息技術管理崗位)

考生憑身份證和《技能測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7、.成績

a、表演專任老師崗位總成績:試講50%+技能測試50%(筆試30%+試講40%+技能測試30%);

b、其他專任教師崗位總成績:試講100%(筆試40%+試講60%);

c、信息技術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40%、技能測試60%之和;

d、綜合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40%、麵試60%之和。

在麵試、技能測試、試講、試講加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麵試、技能測試、試講、試講加技能測試成績排序。麵試、技能測試、試講、試講加技能測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於麵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上(http://www.nbufe.edu.cn)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上下載體檢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後,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麵試、技能測試、試講、試講加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報bao經jing寧ning波bo市shi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核he準zhun後hou,同tong時shi在zai寧ning波bo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網wang站zhan及ji寧ning波bo財cai經jing學xue院yuan網wang站zhan上shang公gong示shi七q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無wu異yi議y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並bing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在za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時shi仍reng將jiang審shen核he檔dang案an資zi料liao,若ruo發fa現xian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檔dang案an資zi料liao有you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的de,將jiang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六、聯係地址和聯係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學院路899號

網址http://www.nbufe.edu.cn聯係電話:

七、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1、寧波財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nbdhy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寧波財經學院(紀檢監察處):0574—88044810;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4-89298058。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谘詢。

谘詢電話:。(來電時請說明是在今日招聘網jrzp.com看到的信息)

寧波財經學院

2023年4月23日

信息來源於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4/23/art_1229676737_4254007.html

[我要糾錯]

推薦:更多教職工招聘請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
注:本站稿件未經許可不得轉載,轉載請保留出處及源文件地址。
版權與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於,轉載請必須注明,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ben)網(wang)轉(zhuan)載(zai)並(bing)注(zhu)明(ming)自(zi)其(qi)它(ta)來(lai)源(yuan)的(de)作(zuo)品(pin),是(shi)本(ben)著(zhe)為(wei)求(qiu)職(zhi)者(zhe)傳(chuan)遞(di)更(geng)多(duo)信(xin)息(xi)之(zhi)目(mu)的(de),並(bing)不(bu)代(dai)表(biao)本(ben)網(wang)讚(zan)同(tong)其(qi)觀(guan)點(dian)或(huo)證(zheng)實(shi)其(qi)內(nei)容(rong)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不(bu)承(cheng)擔(dan)此(ci)類(lei)作(zuo)品(pin)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的(de)直(zhi)接(jie)責(ze)任(ren)及(ji)連(lian)帶(dai)責(ze)任(ren)。其(qi)他(ta)媒(mei)體(ti)、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係。

寧波財經學院
寧(ning)波(bo)財(cai)經(jing)學(xue)院(yuan),坐(zuo)落(luo)於(yu)浙(zhe)江(jiang)省(sheng),是(shi)一(yi)所(suo)經(jing)國(guo)家(jia)教(jiao)育(yu)部(bu)批(pi)準(zhun)設(she)立(li)的(de)全(quan)日(ri)製(zhi)財(cai)經(jing)本(ben)科(ke)高(gao)校(xiao),為(wei)浙(zhe)江(jiang)省(sheng)首(shou)批(pi)應(ying)用(yong)型(xing)本(ben)科(ke)建(jian)設(she)試(shi)點(dian)示(shi)範(fan)高(gao)校(xiao)。學(xue)校(xiao)創(chuang)辦(ban)於(yu)2001年,前身為寧波大紅鷹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升格更名為寧波大紅鷹學院。2018年更名為寧波財經學院。截至2019年4月,學校有本部校區、杭州灣校區、象山校區等3個校區,占地麵積1700餘畝,建築麵積71萬平方米,設有13個教學單位,開設38個本科專業,有教職工千餘人。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