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16 11:47:53 關注:34604次
一、招聘計劃
經核準,2024年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簡稱浙大一院宿州分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於7月3日起同時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官網、宿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曆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製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六)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國有企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其他條件:
1.年齡: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2.工作經曆時間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官網、宿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等平台麵向全國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網絡報名與資格審查確認。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通過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係統在線報名(http://szexam.pzhl.net)。報名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8: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係統進行報名,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麵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並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並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後,7月1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係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7月17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於7月18日12:00前登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係統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於7月18日15: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四、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所有考生均需參加。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滿分為100分,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60分。報考人員可於7月27日至28日從人事考試網上報名係統(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資格複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並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參加資格複審本人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複印件),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曆認證報告》,聘書或其他可以證明工作經曆的材料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所有應聘人員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六、專業測試
采取結構化麵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養、協調應變、語言表達能力和其他綜合素質,麵試滿分為100分,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60分(fen)。實(shi)際(ji)參(can)加(jia)專(zhuan)業(ye)測(ce)試(shi)人(ren)員(yuan)少(shao)於(yu)或(huo)等(deng)於(yu)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計(ji)劃(hua)數(shu)的(de),可(ke)將(jiang)該(gai)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當(dang)日(ri)參(can)加(jia)同(tong)一(yi)考(kao)場(chang)同(tong)一(yi)種(zhong)類(lei)專(zhuan)業(ye)測(ce)試(shi)方(fang)式(shi)考(kao)生(sheng)的(de)平(ping)均(jun)分(fen)數(shu),確(que)定(ding)為(wei)該(gai)崗(gang)位(wei)專(zhuan)業(ye)測(ce)試(shi)的(de)最(zui)低(di)分(fen)數(shu)線(xian),也(ye)可(ke)提(ti)前(qian)設(she)定(ding)專(zhuan)業(ye)測(ce)試(shi)最(zui)低(di)分(fen)數(shu)線(xian)。具(ju)體(ti)確(que)定(ding)方(fang)式(shi)在(zai)專(zhuan)業(ye)測(ce)試(shi)實(shi)施(shi)方(fang)案(an)中(zhong)明(ming)確(que)。對(dui)專(zhuan)業(ye)測(ce)試(shi)成(cheng)績(ji)未(wei)達(da)到(dao)最(zui)低(di)分(fen)數(shu)線(xian)的(de)考(kao)生(sheng),不(bu)予(yu)進(jin)入(ru)體(ti)檢(jian)和(he)考(kao)察(cha)。
專業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按4:6的權重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後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並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綜合成績最低控製合格分數線60分。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衛健委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一)體檢。按照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及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全麵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學xue習xi和he工gong作zuo表biao現xian等deng。並bing對dui考kao察cha對dui象xiang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進jin一yi步bu複fu審shen。如ru報bao考kao者zhe所suo提ti供gong的de相xiang關guan資zi料liao和he信xin息xi不bu真zhen實shi,或huo本ben人ren不bu適shi合he招zhao聘pin專zhuan業ye崗gang位wei工gong作zuo要yao求qiu的de,則ze取qu消xiao其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因yin體ti檢jian、考察不合格及個人自動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各一次。
八、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宿州市衛健委網站公示7天
九、簽約聘用
經jing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或huo公gong示shi結jie果guo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將jiang有you關guan材cai料liao報bao送song宿xiu州zhou市shi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辦ban理li有you關guan聘pin用yong報bao批pi手shou續xu。對dui違wei反fan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規gui定ding或huo未wei能neng在zai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曆、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i)定(ding),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須(xu)與(yu)受(shou)聘(pin)人(ren)員(yuan)簽(qian)訂(ding)事(shi)業(ye)單(dan)位(wei)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確(que)立(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待(dai)遇(yu)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執(zhi)行(xing)。事(shi)業(ye)單(dan)位(wei)新(xin)進(jin)人(ren)員(yuan)按(an)規(gui)定(ding)實(shi)行(xing)試(shi)用(yong)期(qi)製(zhi)度(du),試(shi)用(yong)期(qi)包(bao)括(kuo)在(zai)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期(qi)限(xian)內(nei)。
十、待遇
入職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且符合市級人才引進政策(見附件3)的人才,當地財政在市級政策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將待遇再提高30%,並免費給予食宿保障,用以鼓勵人才留宿。
十一、有關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後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宿州市衛健委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本《公告》由浙大一院宿州分院負責解釋。
政策谘詢電話:(浙大一院宿州分院)
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57-3022412(市衛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附件:
2.2.浙大一院宿州分院簡介
2.3.浙大一院宿州分院人才引進政策
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宿州分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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