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07:29:18 關注:93581次
為進一步加強山西省黨政幹部隊伍源頭建設,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培養儲備一批高素質專業化幹部人才,根據《公務員法》《山西省選調生管理暫行辦法》,現將山西省2024年麵向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選調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及單位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植物保護、畜牧學學科2024年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在職攻讀學曆學位及畢業後申請第二學位畢業生)。
選調單位為省、市直機關(選調計劃見附件)。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zaisixiangshangzhengzhishangxingdongshangtongyixijinpingtongzhiweihexindedangzhongyangbaochigaoduyizhi,zijiaojianxingshehuizhuyihexinjiazhiguan,youzhengzhishimingganheyuandabaofu,ganyuweiguojiaherenminfuwufengxian,fucongzuzhifenpei。
(二)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曆、學位(大學本科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曆、學位報考,且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錄取的院校為本科院校(不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
(三)大學本科生1997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1994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0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曆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歲。
(四)品行端正、作風樸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法律法規和具體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優先選調具備以下條件的人選: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曆;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過班長、副班長,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級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等主要職務連續1年以上;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校級(含校級)以上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畢業生等表彰獎勵。
選調條件要求的資質、經曆、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公告發布當日計算。
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xue)術(shu)不(bu)端(duan)和(he)道(dao)德(de)品(pin)行(xing)問(wen)題(ti)的(de),經(jing)考(kao)核(he)考(kao)察(cha)政(zheng)治(zhi)素(su)質(zhi)不(bu)達(da)標(biao)的(de),法(fa)律(lv)法(fa)規(gui)及(ji)相(xiang)關(gua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不(bu)得(de)錄(lu)用(yong)為(wei)公(gong)務(wu)員(yuan)的(de)其(qi)他(ta)情(qing)形(xing)的(de),不(bu)得(de)作(zuo)為(wei)選(xuan)調(tiao)對(dui)象(xiang)。
三、選調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高校應屆畢業生於2023年12月26日9:00至2024年1月5日18:00期間登錄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山西人事考試專欄(網址:https://sbm.sxpta.com/SXptaExam_2024dxxdse_bm/index.html#/index)提交報名申請,並於2024年1月6日前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提供情況不實的,一經發現取消進入下一階段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組織推薦
資格審查通過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係統生成的《山西省2024年定向選調高校畢業生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並簽名承諾,以下統稱《報名推薦表》),經院(係)黨組織蓋章後報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審核蓋章,完成組織推薦。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通過資格審查並完成組織推薦的報考人員均可參加。
筆試時間:2024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考點設在太原市,考點及考場信息以準考證上注明的為準。
考生可於2024年1月20日9:00至1月28日10:00期間,登錄報名係統下載打印準考證。請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注意事項,做好考前準備。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和準考證。
(四)綜合考察
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綜合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並列,並列的考生全部確定為綜合考察人選)。綜合考察采取麵試與經曆業績評價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綜合考察成績×60%。考生總成績及排名將在山西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和綜合考察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選調條件中所述的優先選調情況排名。
(五)確定職位
考生總成績公布後,根據考生成績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職位表要求填報誌願。選調職位分為省直單位(第一批次)、太原市(第二批次)、其他市(第三批次)三個批次。每個考生可填報5個誌願,包括3個省直單位誌願、1個太原市誌願和1個其他市誌願,並明確是否服從調劑。三個批次誌願為梯次誌願,3個省直單位誌願為平行誌願(按省直第一、第二、第三誌願的順序依次進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名和填報誌願,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依次確定各批次各職位人選,並征求考生意見。如考生不服從分配,按照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第一、二(er)批(pi)次(ci)職(zhi)位(wei)如(ru)有(you)空(kong)缺(que)的(de),在(zai)符(fu)合(he)職(zhi)位(wei)條(tiao)件(jian)且(qie)服(fu)從(cong)調(tiao)劑(ji)的(de)未(wei)確(que)定(ding)職(zhi)位(wei)的(de)考(kao)生(sheng)中(zhong),根(gen)據(ju)總(zong)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依(yi)次(ci)調(tiao)劑(ji)。第(di)三(san)批(pi)次(ci)職(zhi)位(wei)如(ru)有(you)空(kong)缺(que)的(de),在(zai)山(shan)西(xi)人(ren)事(shi)考(kao)試(shi)專(zhuan)欄(lan)公(gong)布(bu)空(kong)缺(que)職(zhi)位(wei)情(qing)況(kuang),未(wei)確(que)定(ding)職(zhi)位(wei)的(de)考(kao)生(sheng)可(ke)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再(zai)次(ci)填(tian)報(bao)誌(zhi)願(yuan),根(gen)據(ju)考(kao)生(sheng)總(zong)成(cheng)績(ji)排(pai)名(ming)進(jin)行(xing)補(bu)錄(lu)。補(bu)錄(lu)後(hou),仍(reng)有(you)職(zhi)位(wei)空(kong)缺(que)的(de),選(xuan)調(tiao)計(ji)劃(hua)相(xiang)應(ying)核(he)減(jian)。
職位人選一經確定,如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或調劑。
(六)體檢
確定職位的考生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執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選調人選。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突出政治標準,全麵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zhi)位(wei)匹(pi)配(pei)度(du)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情(qing)況(kuang),並(bing)對(dui)考(kao)生(sheng)提(ti)供(gong)報(bao)考(kao)信(xin)息(xi)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和(he)檔(dang)案(an)進(jin)行(xing)審(shen)核(he)。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達(da)不(bu)到(dao)公(gong)務(wu)員(yuan)應(ying)當(dang)具(ju)備(bei)的(de)條(tiao)件(jian)或(huo)者(zhe)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職(zhi)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不(bu)得(de)確(que)定(ding)為(wei)擬(ni)選(xuan)調(tiao)人(ren)選(xuan)。
(八)公示
擬選調人選名單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簽約
公gong示shi期qi滿man沒mei有you問wen題ti或huo者zhe經jing核he實shi了le解jie反fan映ying問wen題ti不bu影ying響xiang錄lu用yong的de,簽qian訂ding就jiu業ye協xie議yi。擬ni選xuan調tiao人ren選xuan應ying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與yu擬ni錄lu用yong單dan位wei簽qian訂ding就jiu業ye協xie議yi,逾yu期qi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如ru因yin未wei按an期qi畢bi業ye等deng原yuan因yin造zao成cheng無wu法fa錄lu用yong的de,協xie議yi自zi動dong解jie除chu。
(十)錄用
擬選調人選畢業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選調政策
1. 新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務員法》相關規定辦理任職定級和公務員登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用。
2. 錄用到省、市直機關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安排到鄉鎮、村進行實踐鍛煉,時間不少於2年。在村任職期間,履行大學生村官有關職責,按照大學生村官進行管理。鼓勵選調生留在縣、鄉基層任職。
3. 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報到後,一次性給予每人9萬元安家費,博士研究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另外一次性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如工作不滿5年離開山西的需全額退還。錄用到省直機關的選調生,符合太原市人才引進政策的,入職後在太原市購買首套住房,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的購房補貼。錄用到各市市直機關的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4. 新錄用的選調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示:
1. 考生在提交報名信息後,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係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 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考務谘詢電話:
附件:調高校畢業生職位表.xlsx">山西省2024年定向選調高校畢業生職位表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2023年12月22日
原標題:【選調生】山西省2024年麵向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選調高校畢業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job.nwsuaf.edu.cn/xtszl/zlgg/xts/bc074920a95e4601a22445137990253e.htm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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