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17:26:23 關注:49808次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大學決定麵向全國公開專任教師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學是一所新興的地方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點建設高校之一,為浙江省屬全日製本科院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麵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備員額製專任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資曆、專業知識和能力、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不存在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允許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崗位及具體資格條件(附件)
備注:1.本公告提到的年齡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4月19日(含)以後出生。
2.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曆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於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於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3.海運學院教學科研崗位:必須提供2年以上無限航區一等船長或輪機長的適任證書以及船員服務簿簽發的所有佐證材料。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程序
1、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23年5月4日9時—2023年5月11日16時
網址:寧波大學招聘係統(http://zhaopin.nbu.edu.cn/)
報考者進入“立即注冊”,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不如實填寫的,取消報名資格),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5月12日9時—2023年5月18日16時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期間,報名係統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證件不全、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其他
報考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須不低於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二)考試
1、資格複審
招聘單位將在麵試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將在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複審者請攜帶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其中屬於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屬於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其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和競賽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具體提供材料視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則還需提供健康申報表等疫情防控的相關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複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複審者視作自動放棄。通過資格複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麵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麵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麵試。
2、麵試
音樂學院的教學科研崗位麵試內容與環節包括專業技能展示和現場說課;體育學院教學科研崗麵試內容與環節包括教學設計和現場上課;海運學院的教學科研崗位麵試內容與環節包括專業技能展示和現場說課。麵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教學能力、專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麵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
3、成績
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按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考生可在麵試後3個工作日登陸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查看麵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或郵件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麵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由(you)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報(bao)經(jing)市(shi)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核(he)準(zhun)後(hou),在(zai)寧(ning)波(bo)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網(wang)上(shang)公(gong)示(shi)七(q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無(wu)異(yi)議(y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並(bing)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在(za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時(shi)仍(reng)將(jiang)審(shen)核(he)檔(dang)案(an)資(zi)料(liao),若(ruo)發(fa)現(xian)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檔(dang)案(an)資(zi)料(liao)有(you)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的(de),將(jiang)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ecruit.nb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37/index.html ,“專題專欄/事業單位進人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寧波大學人才招聘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寧波大學(紀委):0574—87600092;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六、谘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谘詢。
單位地址:寧波大學人事處(風華路818號)
谘詢電話:(聯係人: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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