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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輝南縣教育係統麵向東北師範大學等院校招聘教師6人公告

發布:2026-04-07 10:18:15  關注:22866次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八種類型”組織形式指導意見》和《關於高質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為輝南縣教育係統招聘東北師範大學等優秀普通高校畢業生。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涉及4個崗位,計劃招聘6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25年輝南縣教育係統麵向東北師範大學等院校招聘教師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招聘範圍

東北師範大學等院校2025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7日至2007年4月7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曆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4月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製;

6.2025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於2025年8月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及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三)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曆學位、專業、職業資格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設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解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曆報考);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係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2025年4月12日在東北師範大學(人民大街校區)學生就業服務中心多功能廳(二),2025年4月13日-18日在吉林師範大學(四平校區)雙創中心四樓407,集中受理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核。每名考生隻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後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二)報名材料

1.《2025年輝南縣教育係統麵向東北師範大學等院校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2份,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本人近6個月內的正麵免冠證件彩色照片2張。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2.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上述所需複印材料,由招聘單位統一存檔保管,不再退還。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後,資格審查員在《報名表》上“資格審查意見”處蓋章,考生攜資格審查員蓋章的報名表參加考試。

(四)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五)注意事項

1.考生隻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kao)生(sheng)應(ying)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對(dui)惡(e)意(yi)報(bao)名(ming)擾(rao)亂(luan)報(bao)名(ming)秩(zhi)序(xu)或(huo)編(bian)造(zao)虛(xu)假(jia)信(xin)息(xi)騙(pian)取(qu)報(bao)名(ming)資(zi)格(ge)的(d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資(zi)格(ge)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在(zai)資(zi)格(ge)審(shen)查(zha)過(guo)程(cheng)中(zho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員(yuan)對(dui)考(kao)生(sheng)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性(xing)有(you)異(yi)議(yi)的(de),可(ke)以(yi)要(yao)求(qiu)考(kao)生(sheng)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佐(zuo)證(zheng)材(cai)料(liao),必(bi)要(yao)時(shi)資(zi)格(ge)審(shen)查(zha)員(yuan)可(ke)以(yi)調(tiao)閱(yue)考(kao)生(sheng)檔(dang)案(an)。考(kao)生(sheng)應(ying)及(ji)時(shi)提(ti)供(gong),否(fou)則(ze)審(shen)查(zha)員(yuan)有(you)權(quan)不(bu)予(yu)資(zi)格(ge)審(shen)查(zha)。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

3.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係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後果自負。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高中學段學科專業知識,總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不設及格分數線。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筆試試卷全部采用客觀題形式,采用機讀標準化答題卡,考生統一使用2B鉛筆塗卡作答,讀卡機閱卷。

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麵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確定。如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並進入麵試。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享受筆試初始成績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加5分,榮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餘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請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將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入伍通知書、退伍證、退出現役登記表、立功受獎證書、《2025年輝南縣教育係統麵向東北師範大學等院校招聘教師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審核表》(附件3)等原件及複印件隨報名材料一並提交。逾期未參加現場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政策加分。對審驗合格的考生,在工作網站(輝南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麵試

麵試形式及內容:麵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形式。備考時間10分鍾。麵試時間10分鍾。現場打分並公布成績。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麵試試講教材以吉林省高中各學科學段課程(教材)為準。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各占50%,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60分。計算總成績時,先按比例折合後再彙總,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考試程序

1.筆試時間:2025年4月20日,上午8:30考生開始入場,9:00後停止入場,不按規定時間進入筆試地點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筆試成績在輝南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公布。

2.筆試地點:吉林師範大學(四平校區)雙創中心四樓407。

3.麵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輝南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

(五)考生須知

1.考生應試時,必須攜帶《報名表》、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未攜帶的不允許參加考試。

2.本次考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

3.筆試考試不得提前交卷。請嚴格遵守時間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筆試資格。

4.筆試考試時,考生自備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應試用品。嚴禁將各種電子類設備包括手機、智能手表、電子手環、計算機和平板電腦等或其他設備和書籍、資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開考後不得傳遞任何物品,否則根據《應考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按違紀處理。

5.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考試要求,在試卷和答題卡(紙)指定位置準確清楚的填寫(塗)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錯誤填寫(塗)造成無法識別或確認的,後果自負。禁止在準考證、答題卡(紙)上做標記和亂塗亂畫。客觀題答題卡選項用2B鉛筆填塗作答,否則所答試題無效。答題卡(紙)做標記或未使用規定用筆作答的成績一律按無效處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缺損、折皺、汙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考試作弊當場查處。考生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參與考場內外串通作弊的,可直接到本考點考務室舉報。

7.筆試考試結束,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反扣在桌麵上,等待監考人員驗收後統一退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有關試卷信息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

8.考生必須尊重監考人員,服從考試管理,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幹擾監考人員履行職責,更不得以檢查證件、查處考場作弊等工作影響本人考試為由無理取鬧。對無理取鬧、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秩序,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打擊報複考試工作人員的,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考生麵試時不準佩戴具有特殊標誌的飾品、不準穿著行業製服或有特殊標誌的服裝。應試時隻能向考官報對應的抽簽序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單位及其他個人信息,否則取消麵試資格。

10.麵試時間結束,考生必須停止作答。在候分區等待宣布成績,本人簽字後方可離開考場。

11.麵試完畢,考生必須按指定路線迅速離開考場,不準在考場外逗留喧嘩。

12.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舉報其他考生有違紀行為、質疑工作人員行為的,必須在現場向主考、工作人員、考務組說明,並出示本人抽簽號牌,否則不予受理。

13.麵試全天進行,請考生自備飲用水和午餐。

五、簽訂招聘協議書

考試結束後,在總成績達到錄取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de)比(bi)例(li)確(que)定(ding)為(wei)擬(ni)聘(pin)人(ren)選(xuan),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的(de),通(tong)過(guo)加(jia)試(shi)確(que)定(ding)擬(ni)聘(pin)人(ren)選(xuan),並(bing)公(gong)布(bu)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考(kao)生(sheng)同(tong)意(yi)後(hou)與(yu)聘(pin)用(yong)學(xue)校(xiao)和(h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簽(qian)訂(ding)協(xie)議(yi)書(shu)。如(ru)果(guo)考(kao)生(sheng)當(dang)場(chang)放(fang)棄(qi),按(an)照(zhao)成(cheng)績(ji)依(yi)次(ci)進(jin)行(xing)遞(di)補(bu)。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輝南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招聘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及格線以上人選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輝南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huinanxian.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過後,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八、聘用

1.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2025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需在2025年8月(yue)上(shang)崗(gang)前(qian)取(qu)得(de)崗(gang)位(wei)所(suo)要(yao)求(qiu)的(de)學(xue)曆(li)學(xue)位(wei)證(zheng)及(ji)學(xue)科(ke)相(xiang)對(dui)應(ying)的(de)教(jiao)師(shi)資(zi)格(ge)證(zheng)書(shu),經(jing)複(fu)審(shen)合(he)格(ge)後(hou)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複(fu)查(zha)不(bu)合(he)格(ge)的(de),取(qu)消(xiao)其(qi)擬(ni)聘(pin)人(ren)選(xuan)資(zi)格(ge),此(ci)崗(gang)位(wei)不(bu)再(zai)遞(di)補(bu)。

3.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並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麵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zi格ge審shen核he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任ren何he環huan節jie,發fa現xian考kao生sheng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或huo弄nong虛xu作zuo假jia騙pian取qu應ying聘pin資zi格ge的de,均jun取qu消xiao應ying聘pin資zi格ge,問wen題ti嚴yan重zhong的de要yao追zhui究jiu責ze任ren。對dui於yu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過guo程cheng中zhong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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