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08:21:41 關注:77756次
華南農業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在百餘年的辦學曆程中,學校形成了優良的辦學傳統、鮮明的辦學特色和“修德、博學、求實、創新”的校風。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是一所以農業科學和生命科學為優勢和特色的綜合性大學。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結合實際用人需求,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輔導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內蒙古事業單位考試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非定向)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曆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 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4. 年齡不超過30周歲,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日;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製;
5. 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
6.港澳居民報考還應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
7.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應聘):
(1)因學術不端等問題受到處分未滿5年的;
廣東事業單位考試
(2)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甘肅事業單位考試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5)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應聘)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山東事業單位考試就上雲職公招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3年6月8日00:00至2023年6月12日17:00。
說明:學校將於2023年6月13日進行材料初查,如報名材料不完整或條件不符,將予以退回修改。被退回的報名申請,請考生務必在2023年6月14日00:00至2023年6月15日17:00內完成材料補充並再次提交申請,否則報名無效。補充材料階段,僅受理被退回人員的報名,不接受其他新報名。
2. 報名方式
實行網絡係統實名報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華南農業大學招聘係統(),按提示依次進行注冊、查看崗位、完善簡曆(填報信息)、提交崗位申請、完成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招聘係統將在報名截止時間自動關閉。招聘係統中的相關招考崗位信息隻能在正式開放報名後才可查看。
除了注冊填報的基本信息外,還應在係統中根據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①全部學曆和學位證書,含大專、本科、碩士等學習階段。境內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未取得最後學曆和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相應的就業推薦表(個人頁及培養學校審核蓋章頁須具備個人詳實信息)和學習成績單,且須於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餘人員,須在報名時取得碩士及以上學曆和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取得相應的教育部學曆學位認證書。
②中共黨員證明(參考模板見華南農業大學人力資源處主頁招聘公告欄);
③大學期間的學生幹部任職聘書或高等院校開具的學生幹部任職證明(參考模板見華南農業大學人力資源處主頁招聘公告欄)。
④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⑤如已就業且仍在單位任職的,還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應聘)證明。如已就業但現已離職,須提供辭、離職證明。
以上材料(身份證明除外)均須加蓋相關部門公章;上傳的佐證附件須確保齊全、清晰、可讀,否則視為無效。一旦提交了報名信息,將不可修改。
3. 注意事項
(1)因個人填寫信息和上傳附件不準確、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造成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如有材料不實或存在弄虛作假的,取消考生相關資格、已(yi)簽(qian)訂(ding)協(xie)議(yi)以(yi)及(ji)合(he)同(tong),並(bing)保(bao)留(liu)追(zhui)究(jiu)個(ge)人(ren)法(fa)律(lv)和(he)經(jing)濟(ji)責(ze)任(ren)的(de)權(quan)利(li)。報(bao)名(ming)時(shi)與(yu)考(kao)試(shi)時(shi)使(shi)用(yong)的(de)個(ge)人(ren)照(zhao)片(pian)應(ying)保(bao)持(chi)一(yi)致(zhi),不(bu)得(de)使(shi)用(yong)生(sheng)活(huo)照(zhao)或(huo)藝(yi)術(shu)照(zhao)。
(2)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擬製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考生,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二)考生信息初查
kaoshengbaomingjieshuhou,renliziyuanchuduikaoshengtianbaodegerenjibenxinxijinxingchuzha,gerenjibenxinxiwanzhengde,geiyucanjiabishidezige。chuzhafaxianwentihuoxinxibuwanzhengde,jiangyuyituihuixiugai,kaoshengwubizaiguidingshijianneiwanchengxinxibuchong。cijieduanzhichuzhakaoshengdejibenxinxishifouwanzheng,buduibaokaozigetiaojianjinxingshenhe。kecanjiabishidekaosheng,bukeshiweiyitongguozigeshenhe。qingkaoshengrenzhenduizhaogangweibaokaotiaojian,xuanzexiangyinggangweijinxingbaokao。
(三)筆試確認
獲得筆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完成“是否參加筆試”的確認。未按規定進行筆試確認的考生報名不成功,不予以安排筆試。筆試確認時間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筆試
具有筆試資格的考生打印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筆試的具體安排和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采用固定考場封閉限時考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具體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和申論》,統一命題、統一考場,不指定參考書。考試時限為150分鍾,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後2位,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後,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5(分數相同者一並進入,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名單。
(五)資格審核
對進入資格審查環節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審查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bu)全(quan)且(qie)不(bu)能(neng)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補(bu)全(quan)的(de)或(huo)與(yu)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符(fu)的(de),取(qu)消(xiao)入(ru)圍(wei)綜(zong)合(he)測(ce)試(shi)資(zi)格(ge)。如(ru)有(you)資(zi)格(ge)審(shen)查(zha)不(bu)通(tong)過(guo)導(dao)致(zhi)入(ru)圍(wei)缺(que)額(e)的(de),分(fen)崗(gang)位(wei)按(an)筆(bi)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等(deng)額(e)遞(di)補(bu)。資(zi)格(ge)審(shen)查(zha)通(tong)過(guo)者(zhe),進(jin)入(ru)綜(zong)合(he)測(ce)試(shi)。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發現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實的,取消考生的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六)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包括職業傾向測試、麵試、崗位能力測試。綜合測試安排將另行通知。
1. 職業傾向測試
筆試公告
職業傾向測試僅作參考,不計成績。不參加職業傾向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能參加麵試。如出現空缺,依次遞補。
2. 麵試
麵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麵試成績采用百分製計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2位。麵試過程實行集中封閉管理,麵試完畢後當場評分,並公布結果。
3. 崗位能力測試
麵試結束後,分崗位按“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40%”計算分數,按此分數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2(分數相同者一並進入,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崗位能力測試環節人員名單。崗位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在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溝通協調等崗位實操工作方麵的能力和水平,采用百分製計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2位。測試過程實行集中封閉管理,結束後當場評分,並公布總成績。
4.總成績計算
考生最後總成績 = 筆試成績×40%+麵試成績×40%+崗位能力測試成績×20%。體檢和考察對象按本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人數1:1等額確定,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確定為體檢和考察對象。如出現總成績同分者,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崗位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的,按麵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麵試成績也相同的,須另行組織麵試。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執行。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生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華南農業大學人力資源處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擬錄用人員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入職手續,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能報到入職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六、崗位聘用和薪酬待遇
錄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製人員,實行首聘期,聘主係列專業技術崗位,享受國家及廣東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七、遞補
因考生體檢、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或(huo)考(kao)生(sheng)自(zi)願(yuan)放(fang)棄(qi)錄(lu)用(yong)資(zi)格(ge),或(huo)在(zai)公(gong)示(shi)期(qi)間(jian)發(fa)現(xian)影(ying)響(xiang)錄(lu)用(yong)情(qing)況(kuang)等(deng),導(dao)致(zhi)擬(ni)聘(pin)崗(gang)位(wei)出(chu)現(xian)空(kong)缺(que)的(de),學(xue)校(xiao)可(ke)根(gen)據(ju)用(yong)人(ren)需(xu)求(qiu)在(zai)本(ben)崗(gang)位(wei)參(can)加(jia)崗(gang)位(wei)能(neng)力(li)測(ce)試(shi)的(de)考(kao)生(sheng)中(zhong)按(an)總(zong)成(cheng)績(ji)由(you)高(gao)至(zhi)低(di)依(yi)次(ci)遞(di)補(bu)體(ti)檢(jian)或(huo)考(kao)察(cha)人(ren)選(xuan)。
八、其他事項
1.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參考書和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3. 招聘相關通知將通過華南農業大學人力資源處網頁()發布,考生務必及時登錄網頁了解,相關招聘事項不再逐一通知。
4. 落戶廣州市戶籍的人員須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九、聯係方式
學生工作部思教科:
人力資源處人事科:
華南農業大學
2023年5月25日
【1】凡本網注明"來源:"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於,轉載請必須注明,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ben)網(wang)轉(zhuan)載(zai)並(bing)注(zhu)明(ming)自(zi)其(qi)它(ta)來(lai)源(yuan)的(de)作(zuo)品(pin),是(shi)本(ben)著(zhe)為(wei)求(qiu)職(zhi)者(zhe)傳(chuan)遞(di)更(geng)多(duo)信(xin)息(xi)之(zhi)目(mu)的(de),並(bing)不(bu)代(dai)表(biao)本(ben)網(wang)讚(zan)同(tong)其(qi)觀(guan)點(dian)或(huo)證(zheng)實(shi)其(qi)內(nei)容(rong)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不(bu)承(cheng)擔(dan)此(ci)類(lei)作(zuo)品(pin)侵(qin)權(quan)行(xing)為(wei)的(de)直(zhi)接(jie)責(ze)任(ren)及(ji)連(lian)帶(dai)責(ze)任(ren)。其(qi)他(ta)媒(mei)體(ti)、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係。
其他教職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