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12:58:57 關注:25769次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財經學院決定麵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7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財經學院坐落於國家曆史文化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學校現有本部校區、杭州灣校區、象山校區等3個校區,占地麵積1700餘畝,建築麵積78萬平方米;設有國際經濟貿易學院、金融與信息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財富管理學院、數字技術與工程學院、人文學院、藝術設計學院、象山影視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成人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公共文體部等教學單位,42個本科專業,全日製本科在校生近2萬人;擁有教職工千餘人,其中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占比89.89%,副高及以上教師占比37%,雙師雙能型教師占比48.46%,省151人才、省高校領軍人才、省級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省教學名師、市領軍拔尖人才等高層次人才百餘人。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7個,省級新興特色專業4個、優勢重點專業7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5門,省級一流課程127門;省一流學科3個、市重點學科4個。近五年,獲批省部級以上縱向科研項目200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1項;獲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省部級獎項8項,21篇資政報告獲省部級領導批示。立項建設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83項,獲得省、市教學成果獎26項,在校生獲國家級各類競賽獎項1800餘項。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曆、資曆、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曆和範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24年寧波財經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教師)計劃》(見附件1)
五、人才引進類型、要求和待遇
單位:萬元
人才 類別 |
學校安家補助 |
市人才安家補助及購房補貼 |
年薪 |
科研啟動費 |
直聘政策 |
其他待遇 |
A1 |
協商 |
學校協助申請寧波市各類人才相應的安家補助與購房補貼 |
麵議 |
麵議 |
直聘正高 |
1. 寧波市事業編; 2. 住房過渡政策二選一:學校提供過渡性住房/享受租房補貼(每月2千元,享受2年) |
A2 |
260 |
≥70 |
60 |
|||
B |
180 |
≥45 |
30 |
|||
C1 |
130 |
≥30 |
20 |
直聘副高 |
||
C2 |
110 |
≥25 |
10 |
|||
D |
100 |
≥25 |
10 |
/ |
||
E |
60 |
≥17 |
5 |
詳見《寧波財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類型、要求和待遇》(見附件2)
六、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為止。報名辦法:先從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寧波財經學院網站(http://www.nbufe.edu.cn)的“師資建設”欄目下的“人事管理”上下載並填好《寧波財經學院高層次人才(教師)報名表》(詳見附件3),在規定時間內,連同簡曆電子稿和相關證件掃描件發送郵件至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學院+人才類別+姓名”。
2、資格初審
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提(ti)供(gong)的(de)個(ge)人(ren)信(xin)息(xi)必(bi)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報(bao)名(ming)時(shi),寧(ning)波(bo)財(cai)經(jing)學(xue)院(yuan)人(ren)事(shi)處(chu)將(jiang)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的(de)報(bao)考(kao)資(zi)格(ge)進(jin)行(xing)初(chu)審(shen),向(xiang)初(chu)審(shen)未(wei)通(tong)過(guo)者(zhe)說(shuo)明(ming)理(li)由(you)。證(zheng)件(jian)不(bu)全(quan)或(huo)提(ti)供(gong)證(zheng)件(jian)與(yu)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不(bu)相(xiang)符(fu)者(zhe),不(bu)能(neng)通(tong)過(guo)報(bao)名(m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
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試講的人員將由人事處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試講時間、地點及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1、資格複審
試講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曆(學位)證書(2024年全日製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和學校推薦表報名;國外、港澳台留學歸來人員也可先持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試講。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試講資格。
2、成績
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試講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試講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於試講結束2個工作日在寧波財經學院網站上公布,並由人事處通知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接到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後,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經(jing)寧(ning)波(bo)市(shi)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核(he)準(zhun)後(hou),同(tong)時(shi)在(zai)寧(ning)波(bo)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局(ju)網(wang)站(zhan)及(ji)寧(ning)波(bo)財(cai)經(jing)學(xue)院(yuan)網(wang)站(zhan)上(shang)公(gong)示(shi)七(qi)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無(wu)異(yi)議(y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並(bing)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在(zai)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時(shi)仍(reng)將(jiang)審(shen)核(he)檔(dang)案(an)資(zi)料(liao),若(ruo)發(fa)現(xian)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檔(dang)案(an)資(zi)料(liao)有(you)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的(de),將(jiang)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公開招聘監督電話:
應聘郵箱:
聯係人:潘老師 0574--8805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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