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13 12:53:55 關注:14139次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是一所有著120年曆史,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急救、康複為一體的三級甲等綜合醫院。2023年7月成功獲批第五批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單位。醫院目前分為府城和汾東兩個院區,開放床位2500張,醫院學科體係完整,開設70個臨床科室,18個醫技科室;擁有1個院士工作站、26個省、市重點學(專)科,以及10個山西省專科護士培訓基地。
醫院秉承“以人為本、兼容並蓄、尚德礪能、嚴謹卓越”的院訓精神,不斷拓寬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為進一步增強優質醫療資源服務供給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開展校園招聘,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2024年校園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84名(占差額事業編製)。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校園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曆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明等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
(三)熱愛醫學事業,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12月及以後出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人才待遇
醫院給予安家費50萬元,科研經費20萬元,5年內協議工資2萬元/月+科室績效;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當年省級、市級人才補貼政策發放。
五、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現場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我院負責,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攜帶個人簡曆、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曆、學位證明、規範化培訓在培證明等崗位要求的有效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到招聘現場審核、確認。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時,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六、考試內容與方法
具體考核形式為麵試,麵試內容包括學術彙報(包括個人介紹、學習經曆、科研成果等)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部分,成績采用百分製,麵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具體麵試時間、麵試地點由醫院統一安排。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5人以上,視情況可增加筆試環節。考試工作關鍵環節將全程錄音、錄像。
七、體檢與考察
醫院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起3個工作日內書麵提出複檢申請,否則視同放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複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複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複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我院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因個人原因經書麵確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生;體檢、考察合格後因個人原因經書麵確認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醫院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通過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曆(學位)、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經書麵確認提出放棄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資格,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擬聘人員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製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係。
九、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麵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由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和醫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谘詢
招聘政策谘詢和考務等方麵的問題可向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人事處谘詢。
聯係人:莫老師
政策谘詢:
電子郵箱:48333646@***
谘詢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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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太原市中心醫院)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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