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28 02:25:41 關注:52400次
浙江大學心理健康教育與谘詢中心因工作需要,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製專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專職從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谘詢工作,主要包括心理健康課程教學與宣傳教育、學生個體心理谘詢及團體輔導、心理危機預防與幹預、承擔心理相關科研工作及一定量的行政事務和管理工作。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曆學位。尚未取得學曆、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應聘,對其學曆、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後至報到時間;獲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2.年齡一般不超過32周歲(1991年12月19日及以後出生),臨床醫學背景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35周歲(1988年12月19日及以後出生)。
3.yonghuzhongguogongchandangdelingdao,keshouxueshudaodehejiaoshizhiyedaode,zunshouzhonghuarenmingongheguoxianfaheyouguanfalvguiding,pinxingduanzheng,jubeijiaoqiangdezerenxinyuzhiyesuyang,reaigaoxiaoxinlijiankangjiaoyushiye。
4.專業為心理學、精神病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等相關專業。
5.能勝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學、心理谘詢、危機幹預及相關學術研究等工作。具有高校學生心理工作經驗,或具有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注冊工作委員會認證的專業資質等條件者優先。
6.身心健康,人際和諧,具有較強的抗壓能力和情緒管理能力;外語、文字表達及計算機操作能力滿足崗位要求;具備組織學生心理健康活動的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線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6日,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應聘者人員,請在報名時間內將個人簡曆及相關資曆、經曆證明材料發送至。郵件主題以“專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員應聘+姓名”命名。
2.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8日,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並通知相應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本次招聘計劃。
(二)資格複審和考試
1.資格複審。考試之前,應聘人員應備好資格審核材料,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通過後參加考試。相關安排以招聘單位的通知為準,請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及時關注。
國內應屆畢業生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就讀高校蓋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等。其他人員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崗位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等。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曆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關工作合同。
上(shang)述(shu)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須(xu)留(liu)複(fu)印(yin)件(jian)備(bei)查(zha),材(cai)料(liao)不(bu)全(quan)或(huo)所(suo)提(ti)供(gong)的(de)材(cai)料(liao)與(yu)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不(bu)相(xiang)符(fu)的(de),不(bu)得(d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未(wei)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人(ren)員(yuan),視(shi)作(zuo)放(fang)棄(qi)考(kao)試(shi)資(zi)格(ge)。
2.考試。考試設有筆試、技能測試、麵試等環節,每個環節除在總成績中占一定比例外,須設置合格線,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察和公示
考試完畢,根據總成績擇優確定考察對象。
招聘單位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上報學校,經學校審核通過後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並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四)體檢和錄用
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學校為擬錄用人員安排校內體檢,對於不能參加校內體檢人員,可提供三甲醫院、近三個月內的體檢合格報告。擬錄用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體檢報告,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要求於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職工作,否則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考試、考察、體檢、擬錄用等資格,或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不合格,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
四、聯係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谘詢。
心理中心聯係人:張老師,聯係電話:
谘詢郵箱:
人力資源處聯係人:張老師,聯係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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