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07 09:42:53 關注:46864次
南京工程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1號。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京工程學院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五)年齡要求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90年1月1日之後出生。
(六)具有研究生學曆,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幹部1年以上。主要學生幹部包括:校院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青年誌願者協會等學生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校院團組織副部長及以上職務;高校學生兼職輔導員;學生黨支部書記;班級的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
2.有1年(12個月及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曆。
3.有3年(36個月及以上)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曆。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工作。
工作經曆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曆,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曆。
(七)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生須於2025年12月31日前畢業並取得學曆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曆(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麵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後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生一致。
計算學生幹部任職經曆、工作經曆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曆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曆的其他台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平台”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4月7日9∶00-4月16日16∶00;
2.資格初審:4月7日9∶00-4月17日16∶00;
3.陳述申辯:4月7日-4月18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4月7日9∶00-4月18日18∶00;
5.繳費確認:4月7日9∶00-4月19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節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並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後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資格複審、綜合麵試、心理測試的,或參加了資格複審、綜合麵試、心(xin)理(li)測(ce)試(shi)而(er)未(wei)能(neng)通(tong)過(guo)的(de),不(bu)再(zai)退(tui)回(hui)報(bao)名(ming)費(fei)用(yong)。在(zai)核(he)查(zha)中(zhong)發(fa)現(xian)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不(bu)符(fu)合(he)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的(de),給(gei)予(yu)其(qi)考(kao)試(shi)報(bao)名(ming)無(wu)效(xiao)的(de)處(chu)理(li),不(bu)再(zai)退(tui)回(hui)報(bao)名(ming)費(fei)用(yong)。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方式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njit.edu.cn/)另行通知。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麵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南京工程學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應聘人員務必對照報考條件在“學習及工作經曆”欄中補充填寫本人主要學生幹部任職經曆、工作經曆等相關信息,須注明所在單位、任職職務以及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未填寫的視作無相關經曆。所填寫的學曆、學位、黨員、主要學生幹部、工gong作zuo經jing曆li等deng內nei容rong,資zi格ge複fu審shen時shi均jun須xu提ti供gong按an要yao求qiu出chu具ju的de相xiang關guan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和he複fu印yin件jian。因yin未wei準zhun確que或huo未wei按an要yao求qiu填tian寫xie個ge人ren信xin息xi以yi及ji與yu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有you關guan的de相xiang關guan信xin息xi,導dao致zhi初chu審shen、資格複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後果自行承擔。
2.本次招聘為短期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3.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資(zi)格(ge)初(chu)審(shen)通(tong)過(guo)後(hou),不(bu)可(ke)更(geng)改(gai)報(bao)名(ming)信(xin)息(x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要(yao)使(shi)用(yong)在(zai)有(you)效(xiao)期(qi)內(nei)的(de)第(di)二(er)代(dai)居(ju)民(min)身(shen)份(fen)證(zheng)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名(ming)與(yu)考(kao)場(chang)使(shi)用(yong)的(de)身(shen)份(fen)證(zheng)必(bi)須(xu)一(yi)致(zhi)。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係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等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係的,不得應聘到崗後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距服務期滿不足6個月除外),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綜合麵試暫定於2025年5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njit.edu.cn/)提前公布,應聘人員須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資格複審
1.綜合麵試前,南京工程學院將對進入綜合麵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的時間和地點將在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網站(網址https://rsc.njit.edu.cn/)進(jin)行(xing)公(gong)布(bu),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應(ying)按(an)照(zhao)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和(he)地(di)點(dian)參(can)加(jia)複(fu)審(shen),否(fou)則(z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複(fu)審(shen)合(he)格(ge)方(fang)可(k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複(fu)審(shen)不(bu)合(he)格(ge)人(ren)員(yuan)不(bu)得(d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資(zi)格(ge)複(fu)審(shen)須(xu)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和(he)複(fu)印(yin)件(jian),具(ju)體(ti)包(bao)括(kuo):
(1)身份證;
(2)已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3)中共黨員證明;
(4)主要學生幹部證明;
(5)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未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
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須按證明模板出具,在資格複審時提供,證明模板以南京工程學院通知為準。
2.證明材料注意事項:
(1)中共黨員證明須為近六個月內由考生所在學校的組織部門或院係黨委出具的證明;
(2)院級及以下主要學生幹部經曆證明須由院係或院係黨委(不含院係團委)出具,校級主要學生幹部經曆證明須由校團委、校學生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的具體職務和任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份);
(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采用網簽的高校畢業生,須由所在高校就業辦提供未網簽證明;
(4)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材料、各(ge)單(dan)位(wei)開(kai)具(ju)的(de)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均(jun)須(xu)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經(jing)查(zha)實(shi)有(you)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立(li)即(ji)取(qu)消(xiao)應(ying)聘(pin)和(he)錄(lu)用(yong)資(zi)格(ge)或(huo)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情(qing)節(jie)嚴(yan)重(zhong)的(de),記(ji)入(ru)事(shi)業(ye)單(dan)位(wei)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人(ren)員(yuan)誠(cheng)信(xin)檔(dang)案(an)庫(ku)。
(三)考試方式為:綜合麵試與心理測試
(1)綜合麵試:綜合麵試按照我校製定的綜合麵試辦法執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的匹配程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崗位意識、勝任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綜合麵試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於70分不予錄用。綜合麵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綜合麵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麵試成績即為崗位總成績。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等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後,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南nan京jing工gong程cheng學xue院yuan對dui體ti檢jian合he格ge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考kao察cha,考kao察cha主zhu要yao包bao含han函han調tiao考kao察cha和he實shi習xi考kao察cha。函han調tiao考kao察cha重zhong點dian考kao察cha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在zai原yuan畢bi業ye學xue校xiao或huo原yuan工gong作zuo單dan位wei的de思si想xiang政zheng治zhi表biao現xian、daodepinzhi,yijirenshidanganxinxiyubaomingtiaojianshifouxiangfudengxiangguanqingkuang。shixikaochayouxuexiaoanpaitijianhegerenyuanlaixiaocanjiabushaoyuyigeyuedegangweishixi,zhongdiankaochaxiangguanyewunenglihegongzuoshiji。
因(yi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考(kao)察(cha)或(huo)者(zhe)體(ti)檢(jian)不(bu)符(fu)合(he)要(yao)求(qiu)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公(gong)示(shi)的(de)結(jie)果(guo)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或(huo)擬(n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明(ming)確(que)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的(de),或(huo)其(qi)他(ta)原(yuan)因(yin)導(dao)致(zhi)聘(pin)用(yong)崗(gang)位(wei)空(kong)缺(que)時(shi),依(yi)次(ci)遞(di)補(bu)。聘(pin)用(yong)審(shen)批(pi)或(huo)者(zhe)備(bei)案(an)後(hou)不(bu)再(zai)遞(di)補(bu)。
五、公示與聘用
(一)南京工程學院將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曆、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dui)公(gong)示(shi)無(wu)異(yi)議(yi)人(ren)員(yuan),經(jing)省(sheng)人(ren)力(li)資(zi)源(yuan)和(he)社(she)會(hui)保(bao)障(zhang)部(bu)門(men)備(bei)案(an)後(hou),由(you)南(nan)京(jing)工(gong)程(cheng)學(xue)院(yuan)為(wei)其(qi)辦(ban)理(li)有(you)關(guan)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並(bing)與(yu)其(qi)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並(bing)約(yue)定(ding)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考(kao)核(he)合(he)格(ge),予(yu)以(yi)定(ding)崗(gang)定(ding)級(ji);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一般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學校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專職輔導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4年以上(含試用期)。
(三)聘用審批後,在30天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係證明,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人員未按期畢業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谘詢
南京工程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谘詢。
谘詢電話:。
七、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工程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
舉報電話:。
九、技術支持
1.係統注冊、登錄谘詢電話: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
南京工程學院
2025年4月2日
附件:南京工程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博士)第一批公告-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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