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6-04-19 19:00:09 關注:41717次
上(shang)海(hai)財(cai)經(jing)大(da)學(xue)浙(zhe)江(jiang)學(xue)院(yuan)是(shi)經(jing)國(guo)家(jia)教(jiao)育(yu)部(bu)門(men)批(pi)準(zhun),由(you)浙(zhe)江(jiang)省(sheng)金(jin)華(hua)市(shi)浙(zhe)中(zhong)教(jiao)育(yu)集(ji)團(tuan)與(yu)上(shang)海(hai)財(cai)經(jing)大(da)學(xue)合(he)作(zuo)舉(ju)辦(ban)的(de)全(quan)日(ri)製(zhi)本(ben)科(ke)獨(du)立(li)學(xue)院(yuan)。現(xian)有(you)在(zai)校(xiao)本(ben)科(ke)生(sheng)7400餘人,生源覆蓋全國23個省、市、自治區。學院交通便利,教學設施先進,生活設施齊全,校園環境幽靜,是理想的治學、求學之地(詳見學院官網www.shufe-zj.edu.cn)。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非事業編製)共10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須(xu)在(zai)學(xue)院(yuan)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報(bao)到(dao)。逾(yu)期(qi)不(bu)能(neng)報(bao)到(dao)的(de),或(huo)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與(yu)學(xue)院(yuan)協(xie)商(shang)不(bu)成(cheng),無(wu)法(fa)辦(ban)理(li)人(ren)事(shi)關(guan)係(xi)轉(zhuan)移(yi)手(shou)續(xu)的(de),學(xue)院(yuan)有(you)權(quan)不(bu)予(yu)保(bao)留(liu)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見附件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24年輔導員招聘計劃表(二)。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一)網上報名
填寫《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材料》(見附件壓縮包,裏麵含2個表格,均要填寫,相關證明另附),完成後將郵件主題改為:“輔導員1或2或3或4:姓名+學曆學位+學校”,以壓縮包形式發送到電子郵箱進行報名,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曆”,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表中明確所應聘的崗位、報名表填寫完整(沒有寫“無”),fouzejiangbunengtongguozigeshenzha。baomingcailiaotousongchenggongyufou,yishifoushoudaozhuanyongyouxiangdezidonghuifuweizhun。yingpinrenyuanyingtuoshanbaocunzhuanyongyouxiangdezidonghuifuyoujian,zuoweiyibaomingdepingzheng。
1.報名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21日(周五)12:00;
2.資格初審:2024年6月28日(周五)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
(二)素質測評程序
素質測評由筆試、綜合麵試兩個模塊組成。各環節采取百分製,兩個模塊成績占比均為50%。
1.筆試安排
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1)筆試繳費
報考輔導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需於2024年6月29日-7月2日進行繳費(考務費5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實際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報考人員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後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試費。
繳費方式:(屆時以發布公告時財務最新要求為準)
(2)筆試安排
考試地點: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具體時間、考場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不足此比例的,按不低於實際人數)確定參加綜合麵試人員。筆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進入綜合麵試。
2.綜合麵試及資格複審安排
綜合麵試及資格複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資格複審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門製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國(境)外畢業生需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曆和學位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麵試資格。
(2)綜合麵試
綜合麵試包括麵試和心理測試。
麵試:該環節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綜合素質。麵試中出現2名及以上專家打分低於60分者或麵試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入圍考察、體檢環節。
心理測試: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
(三)綜合成績公布在學院人事網站
(四)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後)並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替補。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學院人事網站公示7gegongzuori。gongshiqiman,duinipinrenyuanmeiyouyiyihuofanyingyouwentijingzhashibuyingxiangpinyongde,anguidingbanlixiangguanpinyongshouxu。nipinyongrenyuanyingzaikaijudenipinyongtongzhishudeyouxiaoqineibanlibaodaoshouxu(應屆畢業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書,並在畢業後及時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方可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體檢、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的(de)或(huo)在(zai)擬(ni)聘(pin)用(yong)通(tong)知(zhi)書(shu)下(xia)發(fa)前(qian)放(fang)棄(qi)的(de),由(you)上(shang)海(hai)財(cai)經(jing)大(da)學(xue)浙(zhe)江(jiang)學(xue)院(yuan)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進(jin)行(xing)替(ti)補(bu),替(ti)補(bu)人(ren)員(yuan)需(xu)在(zai)擬(ni)聘(pin)用(yong)通(tong)知(zhi)書(shu)下(xia)發(fa)前(qian)完(wan)成(cheng),通(tong)知(zhi)書(shu)下(xia)發(fa)後(hou)一(yi)律(lv)不(bu)再(zai)進(jin)行(xing)替(ti)補(bu)。
三、其它
(一)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任何自稱與本次招聘考試有關的參考書目或培訓均與本次招聘無關,由此造成的個人損失自行承擔。
(二)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的(de)資(zi)格(ge)審(shen)查(zha)貫(guan)穿(chuan)公(gong)開(kai)招(zhao)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招(zhao)聘(pin)的(de)任(ren)何(he)階(jie)段(duan)及(ji)試(shi)用(yong)期(qi)間(jian)發(fa)現(xian)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與(yu)應(ying)聘(pin)條(tiao)件(jian)不(bu)符(fu)或(huo)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資(zi)格(ge)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三)曆屆畢業生應具有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及相對應的碩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應按期取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及相應的碩士學位。
(四)本次招聘公告由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谘詢電話: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舉報電話:
相關附件:
附件: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2024年輔導員招聘計劃(二).docx
附件1:(姓名+輔導員1或2或3)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輔導員應聘報名表.doc
附件2:(姓名+輔導員1或2或3)報名人員個人基本信息彙總表.xls
附件3:(姓名+輔導員1或2或3)崗位要求相關證明材料.doc
上海財經大學浙江學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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