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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陶瓷產品設計師(試行)培訓課程信息_福建陶瓷產品設計師(試行)最新培訓課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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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產品設計師(試行)

鑒定機構:
職業編碼:
X2-10-07-17
級別: 四級、三級、二級、一級
方式: 麵授,網授,常年招生,正規認證
區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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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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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詳情

累計評價

開課時間: 隨到隨學

申報條件

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本專業(職業) 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經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6 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取得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4) 取得四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

(6)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7) 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證書,經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3 年以上。

(2) 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經二級

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5)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6) 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取得三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 取得碩上研究生及以上學曆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19 年以上。

(2) 取得二級陶瓷立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新職業試行期間:

(4) 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3年以上。

(5) 具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曆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 10 年以上

鑒定方式

分(fen)為(wei)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專(zhuan)業(ye)能(neng)力(li)考(kao)核(he)。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采(cai)用(yong)閉(bi)卷(juan)筆(bi)答(da)方(fang)式(shi),專(zhuan)業(ye)能(neng)力(li)考(kao)核(he)采(cai)用(yong)現(xian)場(chang)實(shi)際(ji)操(cao)作(zuo)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專(zhuan)業(ye)能(neng)力(li)考(kao)核(he)均(jun)實(shi)行(xing)百(bai)分(fen)製(zhi),成(cheng)績(ji)皆(jie)達(da) 60 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二級陶瓷產品設計師、一級陶瓷產品設計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