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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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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 隨到隨學
申報條件
一初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 (結) 業證書。
(2) 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 1 年以上。
(3) 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
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 (結) 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3)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4)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 (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 (結) 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6 年以上。
(3) 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 (專業) 畢業證書。
(4) 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技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 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
本職業工作 7 年以上。
(3) 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 (專業) 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 2年。
-高級技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 (結) 業證書。
(2) 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鑒定方式
分(fen)為(wei)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采(cai)用(yong)閉(bi)卷(juan)筆(bi)試(shi)方(fang)式(shi),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采(cai)用(yong)現(xian)場(chang)實(shi)際(ji)操(cao)作(zuo)方(fang)式(shi)。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均(jun)實(shi)行(xing)百(bai)分(fen)製(zhi),成(cheng)績(ji)皆(jie)達(da) 60 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和高級技師還需進行綜合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