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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時間: 隨到隨學
申報條件
-四級花藝環境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連續從事本職業 3 年以上,經四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 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並具有相關職業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3) 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 畢業證書。
三級花藝環境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四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經三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四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
(3) 達到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曆。
(4) 具有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經三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三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三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具有相關專業本科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經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 具有其他專業本科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6 年以上,經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 具有相關專業碩上及以上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1 年以上。
(6) 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2 年以上。
一級花藝環境設計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取得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4 年以上,經一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 取得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 5 年以上。
(3) 具有相關專業博上學曆,且從事本職業工作 3 年以上,經一級花藝環境設計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鑒定方式
分(fen)為(wei)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采(cai)用(yong)閉(bi)卷(juan)筆(bi)試(shi)方(fang)式(shi),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采(cai)用(yong)現(xian)場(chang)實(shi)際(ji)操(cao)作(zuo)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理(li)論(lun)知(zhi)識(shi)考(kao)試(shi)和(he)技(ji)能(neng)操(cao)作(zuo)考(kao)核(he)均(jun)實(shi)行(xing)百(bai)分(fen)製(zhi),成(cheng)績(ji)皆(jie)達(da) 60 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二級花藝環境設計師、一級花藝環境設計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