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辦學校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1924名
1、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有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中各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台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4)現役軍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6)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在zai職zhi人ren員yuan報bao考kao時shi應ying征zheng得de具ju有you人ren事shi管guan理li權quan限xian部bu門men的de同tong意yi,並bing在zai資zi格ge審shen查zha時shi提ti供gong具ju有you人ren事shi管guan理li權quan限xian部bu門men出chu具ju的de同tong意yi報bao考kao函han,有you需xu要yao麵mian試shi的de崗gang位wei須xu在zai麵mian試shi資zi格ge審shen查zha時shi提ti供gong。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按特別說明要求執行。說明要求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以保證教師隊伍的穩定。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曆、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國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台灣地區學曆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且證書或證明的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學曆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於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並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範圍內承認其學曆、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曆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並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曆(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曆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4.2024年畢業生的學曆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最遲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23日,其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於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
5.報考的崗位要求的“師範專業”是指師範類專業畢業生(不含師範類院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
6.報考的崗位如果要求“須具備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和學科教學經驗”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應同時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經驗的工作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憑證等。
2、報名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教師招聘筆試服務,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eeafj.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30,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
(二)報考資格審查
在網上報名期間,由泉州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教(jiao)育(yu)部(bu)門(men)對(dui)網(wang)上(shang)報(bao)名(ming)者(zhe)進(jin)行(xing)報(bao)考(kao)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的(de)初(chu)步(bu)審(shen)查(zha),進(jin)入(ru)麵(mian)試(shi)和(he)考(kao)察(cha)階(jie)段(duan)時(shi),還(hai)將(jiang)對(du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的(de)資(zi)格(ge)條(tiao)件(jian)進(jin)行(xing)複(fu)核(h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及(ji)時(shi)上(shang)網(wang)查(zha)詢(xun)是(shi)否(fou)通(tong)過(guo)資(zi)格(ge)初(chu)審(shen)。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報考人員僅可報考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係方式等應準確無誤,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4.報考人員報考後應密切關注網上初審結果。報考人員網上初審狀態如果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如果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而網上初審狀態為“不通過”的,應在第一時間網上申訴。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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