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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15名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廈門市湖裏區公務員(參公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議,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五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
中共廈門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 2896655
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組織部幹部科 57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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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組織部
2023年6月13日
原標題:廈門市湖裏區關於2023年度擬錄用人員的公示(二)
文章來源:http://www.huli.gov.cn/zwgk/tzgg/202306/t20230613_914665.htm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