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公布擬麵試人員名單。請擬進入麵試考生(詳見附件1)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指定地點進行資格複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核地點: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資源部(地址:福州市倉山區南二環路451號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6號樓517人力資源部)
二、資格複核時間:2024年6月11日到2024年6月12日的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資格複核所需材料:考生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全部屬實,若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將取消考試錄用資格並上報相關部門備案。所需材料根據所麵試崗位資曆要求的條件(詳見招聘公告附表“崗位信息表”)提供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
請務必按以下順序排列整齊後提交:
(1)打印報名時上傳的《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考生報名表》一份,正反打印,盡量打印一張A4紙上。
(2)相關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過期不可用);
②2024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複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認證報告》,並提供《按時畢業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書簽字加蓋手印),已提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可以直接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③研究生提供研究方向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按崗位要求);
④對本科階段有要求的崗位,也須提供本科階段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
⑤非應屆生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資格證書或規培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對工作經曆有要求的須提供單位相關工作證明;
⑥所有相應學曆學位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認證報告》;
⑦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認證書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14日)。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從業證明的證書必須在2024年3月14日前取得(應屆生可推遲至2024年9月30日取得),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4)關於同意報考證明:
①福州市所轄縣(市)(含長樂區)衛生健康單位衛生技術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縣(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
②其他在職人員須在體檢、考察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但麵試資格複核時應提供本人所在單位的勞動合同、社保繳交證明原件及本人手寫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書簽字加蓋手印。
四、資格複審時無法提供以上全部有效材料、未(wei)按(an)時(shi)參(can)加(jia)資(zi)格(ge)複(fu)審(shen)的(de)考(kao)生(sheng),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麵(mian)試(shi)資(zi)格(ge)。資(zi)格(ge)複(fu)審(shen)合(he)格(ge)後(hou),將(jiang)在(zai)福(fu)州(zhou)市(shi)第(di)二(er)總(zong)醫(yi)院(yuan)神(shen)經(jing)精(jing)神(shen)病(bing)防(fang)治(zhi)院(yuan)官(guan)網(wang)公(gong)示(shi)正(zheng)式(shi)參(can)加(jia)麵(mian)試(shi)的(de)考(kao)生(sheng)名(ming)單(dan)。
注意事項:
1、醫院會發相關通知短信至各位考生手機,請收到上述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通知短信者務必回複以下內容“姓名XX、崗位名稱+崗位序號XX、如期確認”或“姓名XX、崗位+崗位序號XX、放棄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自主招聘麵試資格”至13107935438。
2、如放棄麵試,請一定提供短信回複(詳見第1條)或提供書麵的“放棄麵試申明”送至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人力資源部。
谘詢電話0591-63069951。
附件:1.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員麵試資格複核名單
附件1: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2024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員麵試資格複核名單.xlsx
2.同意報考承諾書
3.按時畢業承諾書
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
2024年6月8日
聲明:內容以官方為準,如有侵權請聯係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