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流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體檢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體檢人選、時間
體檢人選:詳見《清流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名單》(附件1)
體檢時間: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
二、體檢集中地點
請所有參加體檢的考生於體檢當天7∶00前到清流縣政府門口廣場集中,憑身份證原件簽到,統一前往體檢醫院,遲到者視為自動棄權。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體檢注意事項及相關要求
1.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2.考生於體檢前一天晚上20∶00後不得進食,保持空腹參加體檢。
3.體檢過程中不得攜帶背包、挎包和手機、電子手環等帶有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體檢前上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管理和安排,按各項目體檢要求有序參加體檢,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涉及本人身份、報考崗位等信息,不得向體檢醫生打探體檢結果。違規者,一經發現體檢結果無效;找人代檢或與醫務人員協同作弊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下列項目體檢異常的,安排在當場次體檢結束前進行複檢,並以複檢結論為準,不再另行安排複檢。根據人社部發〔2012〕65號文件規定,“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複檢”。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請在當場次體檢結束前,向帶隊人員提出複檢申請,逾期不補。
5.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複檢,提交書麵複檢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6.女性考生因懷孕或生理期不能進行部分項目體檢的,在體檢當天提交書麵申請,並承諾可體檢日期,經批準後另行安排體檢。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需攜帶一寸彩色相片1張及水筆1支。
2.體檢費由考生自付(358元/人,可微信支付)。
3.體檢對象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在編在職人員,請於體檢當天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4.體檢結果將及時在清流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體檢合格者,可至有關部門進行協審,待考察時將《協審表》(附件2)交給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的考核組人員。
附件:1.清流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名單
2.清流縣事業單位擬聘用工作人員協審表
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下載:
附件1 清流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名單.xlsx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