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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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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麵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 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即2006年2月前出生),各崗位年齡要求具體見附表;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退役軍人應聘大專崗位輔警的,其學曆條件可以放寬至高中(含中專),但入職後三年內應當取得大專以上學曆,未取得的,聘用期滿後不予續聘);

5.身心健康,體態端正,麵部及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缺陷,無吸毒、文身、口吃、斜視、色覺異常、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6.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等具有國家和省規定優先情形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不得報名情形

1.被開除黨籍、軍籍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因違反輔警管理相關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6.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具有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與經費保障

(一)招聘崗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當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1:3時,可以減少該崗位人數或取消該崗位。

(二)經費保障。工資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級分類的薪酬製度,試用期滿後實發工資約4500元/月,並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四、報名有關事項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一)發布信息。發布招聘公告在廈門人才網、 廈門湖裏警方 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三)報名方式

1.時間及地點:報名通過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2月21日--3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大隊201辦公室(湖裏區港中路1692號104(湖裏區綜治教育培訓中心)),聯係電話:。

2.考試地點:湖裏區綜治教育培訓中心(湖裏區港中路1692號104),具體考試時間待通知。

3.需提交材料:

(1)《報名表》1份,需粘貼好1寸證件照;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3)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本人頁1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大專以上學曆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失信被執行情況查詢結果截圖打印1份(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綜合查詢被執行人 查詢);

(6)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7)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考崗位條件,每人隻限報考一個崗位,確認自己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材料不齊全、格(ge)式(shi)不(bu)正(zheng)確(que)或(huo)逾(yu)期(qi)視(shi)為(wei)報(bao)名(ming)無(wu)效(xiao),報(bao)名(ming)時(shi)須(xu)對(dui)本(ben)人(ren)的(de)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作(zuo)出(chu)相(xiang)關(guan)的(de)承(cheng)諾(nuo)。報(bao)名(ming)結(jie)束(shu)後(h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將(jiang)對(dui)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經(jing)審(shen)查(zha)合(he)格(ge)後(hou)參(can)加(jia)考(kao)試(shi)。但(dan)凡(f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或(huo)不(bu)符(fu)合(he)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的(de),在(zai)招(zhao)聘(pin)過(guo)程(cheng)中(zhong)的(de)任(ren)一(yi)環(huan)節(ji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資(zi)格(ge)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五、考試內容及方式

(一)體測。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具體如下:

男子組:

項目 標 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00米跑 4 25 4 35

縱跳摸高 265厘米

備注: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參加體能測評當月。

fanqizhongyixiangbudabiaode,shiweitinengceshibuhege。ticebuhegezhebujinruxiayilunbishi。tinengceshidangribaokaozhebixutianxietinengchengnuoshu,chengnuobenrenshentijiankang,meiyouhuiyingxiangbenrencanyutiyuhuodongdebushi、損傷、疾病,如高血壓、心髒病等。如果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因自身原因產生或引發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另行公布。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知識、社會常識、公安知識以及對公安工作的知悉情況。筆試結束後,從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確定心理素質測評人選。

(三)心理測評。心理測評前進行查體及吸毒史檢測,心理測評將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心理測評合格,方可進入麵試環節。

(四)麵試。麵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於60分不予聘用。參加麵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聘人數時,報考者麵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五)綜合成績總分計算。綜合成績總分=筆試成績 40%+麵試成績 60%。

(六)從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錄取。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體檢人選從綜合成績總分中,根據綜合成績總分排名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的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總分相同者,取麵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個人自費。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複查;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應當場進行複查。體檢結果另行通知。體檢人員得知體檢結果後如有疑義,應2日內提出複檢申請,視情組織複檢,並以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自行到其他醫療單位體檢的無效。

(二)考察政審。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政審,並對資格條件再次複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考察政審情況和體檢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並在廈門市湖裏區綜治教育培訓中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可以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視情進行遞補。

(四)聘pin用yong。對dui公gong示shi沒mei有you問wen題ti或huo反fan映ying問wen題ti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經jing審shen核he後hou,安an排pai通tong知zhi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報bao到dao。逾yu期qi未wei報bao到dao或huo入ru職zhi材cai料liao不bu齊qi全quan的de,取qu消xiao其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五)崗(gang)前(qian)培(pei)訓(xun)。公(gong)示(shi)期(qi)滿(man)後(hou),對(dui)沒(mei)有(you)問(wen)題(ti)或(huo)者(zhe)反(fan)映(ying)問(wen)題(ti)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經(jing)審(shen)核(he)後(hou),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將(jiang)統(tong)一(yi)進(jin)行(xing)崗(gang)前(qian)培(pei)訓(xun),培(pei)訓(xun)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予(yu)以(yi)解(jie)聘(pin)。聘(pin)用(yong)後(hou)具(ju)體(ti)崗(gang)位(wei)需(xu)服(fu)從(cong)湖(hu)裏(li)分(fen)局(ju)調(tiao)劑(ji)。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本公告及應聘相關要求的附件、具體考試通知、考試成績在指定的網站、公眾號、公告欄發布或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本人。請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寫常用手機,保持通訊暢通。每場考試均須攜帶身份證核驗身份。

(三)根據各輔警崗位空缺情況,可以從符合崗位要求、招錄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且未被錄取的人員中擇優補錄。招錄考試成績有效期為半年,自考試綜合成績發布之日起算。

(四)本簡章及《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所稱 以上 以下 均含本級。

(五)本簡章由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負責解釋,如簡章條件、要求與實際衝突的,以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解釋為準。

附件1:廈門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2:報名表填寫規範參考.docx

附件3:廈門市公安局湖裏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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