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專職護林員實行“鎮聘、站管、村監督”的管理模式。由龍華鎮與護林員實行派遣形式履行聘用合同,由龍華鎮委托林業站管理護林員隊伍,村委會監督護林員履職,縣林業局實行業務督導和專業指導,從事森林資源管護(含古樹名木)的專職人員。
2024年公開招聘專職護林員5名,其中建華村、東方村、燈塔村、龍西林村、愛和村等5個村(林地麵積共計6182畝)共招聘名額為1名;團結村、新峰村、貂峰村、紅星村、紅旗村等5個村(林地麵積共計8102畝)共招聘名額為1名;金溪村和林內村等2個村(林地麵積共計9539畝)共招聘名額為1名;金建村和金沙村等2個村(林地麵積共計13064畝)共招聘名額為1名;東岐村、金山村和金沙村(部分片區)(林地麵積共計10296畝)等3個村共招聘名額為1名。
二、招聘條件及原則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責任強。
2.熱愛林業,熟悉管護責任區範圍及周邊林情、山情、村情、民情。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58周歲以下(表現優秀的現任護林員可放寬至60周歲),身體條件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
4.在管護責任區就近常住村民,非在職村幹部及鄉鎮(街道)其他勞務派遣人員。
5.具備通訊工具和交通工具,會使用智能手機,頭腦靈活,勤快能幹,使用交通工具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和行駛證。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低收入人口、表現優秀的原護林員、退伍軍人、從事林業工作人員、林業院校畢業人員及有護林經驗人員。具備條件的村盡量將護林員、撲火隊員、林業技術員進行有效整合,實行一人多崗、交叉使用,激勵護林積極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現役軍人;
7、正式在編在崗的國家工作人員、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現任村兩委幹部;
8、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護林員工作的。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開、平等、競爭、擇 優”的原則,由各村推薦1名,實行公開招聘。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龍華鎮各村公示欄發布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崗位、人數、招聘條件、報名方法、報名時間和地點、監督舉報電話等。
(二)報名辦法
1、報名地點:龍華鎮林業站
聯係人:陳韶婷
2、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自行到各所在村,統一用A4紙打印。
(2)報名時須由本人如實填寫《仙遊縣護林員審批表》,要求報名人員真實、準確填報本人有關信息。如填寫錯誤或虛假信息,責任自負。
(3)報名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有護林員須提供簽訂的合同,貧困村民須提供貧困證明(由鎮扶貧辦提供)等相關證件。所有證件或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並提供複印件一份,帶近期彩色正麵免冠大1寸相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無法提供原件的不能報名。
(4)報名人員應誠信報名,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公示
1、公示。經黨政會議研究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龍華鎮人民政府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2、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名人員確定為聘用對象。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聘用人員須與龍華鎮人民政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合同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後,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及雙方意願可續簽合同。
受聘人員的工資及待遇:護林員執行勞務派遣製,簽定管護勞務協議,工資每人每月總額為 2830 元。
五、組織紀律
這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龍華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報名聘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de)原(yuan)則(ze),主(zhu)動(dong)接(jie)受(shou)社(she)會(hui)監(jian)督(du)。嚴(yan)肅(su)招(zhao)考(kao)紀(ji)律(lv),堅(jian)持(chi)秉(bing)公(gong)辦(ban)事(shi)。凡(fan)持(chi)假(jia)證(zheng)件(jian)報(bao)名(ming)者(zh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對(dui)在(zai)工(gong)作(zuo)中(zhong)違(wei)反(fan)工(gong)作(zuo)紀(ji)律(lv)和(he)保(bao)密(mi)紀(ji)律(lv),弄(nong)虛(xu)作(zuo)假(jia)、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1、護林員執行勞務派遣製,簽定管護勞務協議,合同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後,根據年終考核結果及雙方意願可續簽合同。
2、護林員工資每人每月總額為 2830 元(含勞務派遣管理費30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實行自願辦理原則,辦理的所有費用由護林員自己承擔,並從崗位工資中扣除,如需辦理相關業務請自行與派遣公司協商。
監督舉報電話:www.jrzp.com

已有 人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