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福州第十一中學擬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教務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能吃苦耐勞,願意履行勞務派遣人員義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大專以上學曆;
2.熟練電腦辦公軟件;
3.做事認真有耐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行政機關、企事業或其他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聘用關係的;
4.其它不宜從事本工作情形的。
(四)工資待遇
實行勞務派遣製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個月,正式錄用後年總收入約5萬元(含五險一金)並按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辦理社保、醫保、公積金等。
(五)工作地點及報名方式
工作地點:福州市晉安區湖重北路6號(福州第十一中學高中部橫嶼校區)。應聘者投遞簡曆至郵箱375305038@qq.com,聯係人:王老師18065102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