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及《建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關於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告》等有關規定,現就202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手續辦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加分對象
(一)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主要包括《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福建省大學生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福建省大學生誌願服務鄉村振興)”計劃和“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
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服務基層項目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參照執行。
(二)退役運動員。符合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運動員。
(三)退役士兵。具體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閩動〔2021〕15號、閩征〔2018〕8號、閩征〔2017〕10號規定條件的進藏、進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區服役且服役期滿2年的退役士兵。
(四)具體加分標準詳見福建就業網首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模塊中“筆試加分事項”欄目。
二、辦理加分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正反麵、準考證(考生務必預留一張準考證供招聘後續工作使用)。
(二)《2026年建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考生應自行下載本通知所附《申請表》,並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手寫簽名,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三)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中央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的我省生源、參加我省或我市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證書。2026年度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證書的或行將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考生須提供其所服務項目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材料,即:“三支一扶”計劃由當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出具;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誌願服務鄉村振興計劃由當地團縣(市、區)委出具;服務社區計劃由當地縣(市、區)委社會工作部出具。(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尚未取得證書的需注明“將在何時何地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行將期滿的需注明“將在何時何地服務期滿”。)
(四)退役運動員須提供省級體育部門出具的退役運動員文件或相關退役證明材料,以及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
(五)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和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等,如:士兵(義務兵)證書或士兵(義務兵)登記(報告)表,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須提供立功受獎證書或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傷殘士兵須提供殘疾證和服役期間傷殘的證明材料;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戶口簿等。
(六)入伍前為全日製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曆高校畢業生、在校生、在籍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須提供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和學信網學曆學位認證結果,在籍生入伍的還須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校保留學籍等有關材料(如:《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
(七)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辦理加分時間及地點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攜帶《申請表》以及上述相關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所需材料原件如存放在個人檔案中,提交的複印件須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於2026年4月27日8:00至4月29日17:00到建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人力資源股(建寧縣濉溪鎮民主街12號,聯係電話:)辦(ban)理(li)加(jia)分(fen)手(shou)續(xu)。凡(fan)符(fu)合(he)享(xiang)受(shou)加(jia)分(fen)政(zheng)策(ce)規(gui)定(ding)的(de)考(kao)生(sheng)逾(yu)期(qi)未(wei)提(ti)交(jiao)相(xiang)關(guan)有(you)效(xiao)證(zheng)件(jian)的(de)視(shi)為(wei)自(zi)動(dong)放(fang)棄(qi)加(jia)分(fen)資(zi)格(ge)。建(jian)議(yi)考(kao)生(sheng)盡(jin)早(zao)提(ti)交(jiao)加(jia)分(fen)材(cai)料(liao),預(yu)留(liu)因(yin)材(cai)料(liao)缺(que)漏(lou)所(suo)需(xu)的(de)補(bu)件(jian)時(shi)間(jian)。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予以處理。
(二)考kao生sheng必bi須xu在zai規gu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到dao規gui定ding的de地di點dian辦ban理li加jia分fen申shen請qing手shou續xu。因yin個ge人ren原yuan因yin無wu法fa到dao現xian場chang辦ban理li手shou續xu的de可ke委wei托tuo他ta人ren代dai為wei辦ban理li,代dai辦ban者zhe需xu提ti供gong本ben人ren身shen份fen證zheng原yuan件jian、複印件和委托書原件(需委托人簽名)及其他加分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三)建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並在建寧縣人民政府網和福建就業網-事業單位招聘模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次報考專門崗位或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製內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各類加分。專門崗位如下:建寧縣濉溪鎮綜合執法大隊290101崗位、建寧縣溪口鎮綜合執法大隊330101崗位、建寧縣裏心鎮綜合執法大隊350101崗位、建寧縣客坊鄉黨群服務中心(建寧縣客坊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建寧縣客坊鄉退役軍人服務站)360101崗位、建寧縣溪源鄉綜合執法大隊400102崗位、建寧縣溪源鄉黨群服務中心(建寧縣溪源鄉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建寧縣溪源鄉退役軍人服務站)410102崗位、建寧縣均口鎮鄉村振興服務中心420101崗位、建寧縣伊家鄉綜合執法大隊460101崗位。
(五)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建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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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寧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局
2026年4月23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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