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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義,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從2023年 8月31日開始,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招錄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電話:
中共永春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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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泉州市2023年度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十)
文章來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qz/klbulletin/74430728-cae8-4ef5-bfbe-820ab2fc5c0d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