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福建教育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要求,現將筆試加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考生應提交有關加分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1.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和福建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等12部門《印發<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等有關規定的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還需提供以下加分證明材料:退役運動員需提供退役證明、獲獎證書。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證,獲得士兵的需提供士兵證書或士兵登記(報告)表,榮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獎證書或個人獎勵登記(報告)表;入伍前是全日製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曆大學畢業生、在校生、在籍生(國家統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應學曆畢業證書。
2.符合《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有關規定的“三支一扶”計劃、“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福建省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發放的相關證書。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我省統一組織實施的大學生村官計劃、誌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並於2023年7月31日(ri)服(fu)務(wu)期(qi)滿(man)但(dan)尚(shang)未(wei)考(kao)核(he)的(de)考(kao)生(sheng),需(xu)提(ti)供(gong)縣(xian)級(ji)以(yi)上(shang)服(fu)務(wu)項(xiang)目(mu)管(guan)理(li)部(bu)門(men)出(chu)具(ju)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且(qie)最(zui)遲(chi)於(yu)體(ti)檢(jian)前(qian)提(ti)供(gong)服(fu)務(wu)期(qi)滿(man)考(kao)核(he)合(he)格(g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逾(yu)期(qi)未(wei)提(ti)供(gong)者(zhe)如(ru)果(guo)為(wei)擬(ni)聘(pin)人(ren)員(yuan)的(d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以(yi)上(shang)所(suo)需(xu)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原(yuan)件(jian)如(ru)果(guo)存(cun)放(fang)在(zai)個(ge)人(ren)檔(dang)案(an)中(zhong),必(bi)須(xu)在(zai)複(fu)印(yin)件(jian)上(shang)加(jia)蓋(gai)檔(dang)案(an)保(bao)管(guan)部(bu)門(men)公(gong)章(zhang)。申(shen)請(qing)加(jia)分(fen)人(ren)員(yuan)應(ying)對(dui)提(ti)交(jiao)的(de)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並(bing)承(cheng)擔(dan)相(xiang)關(guan)責(ze)任(ren)。
以上各項加分可以累計,但不得超過10分。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考優惠政策。
二、其他事項
1.請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者將相關證明材料於4月25日—4月27日12:00前上傳至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逾期不予受理,後果自負。
2.加分證明材料的麵審要求、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麵試前將在福建教育學院官網對符合有關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員進行公示。
4.聯係方式:魏老師、陳老師,
監督電話:。
福建教育學院人事處
2023年4月24日
原標題:關於辦理福建教育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筆試加分手續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fjjyxy.com/xygk/xygg/content_49649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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