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晉江市人民法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5名,現將有關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
崗位:
聘用製書記員1名
性別:不限;
年齡:35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後出生)
學曆: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法學類專業可放寬至專科學曆;
專業:不限;
崗位職責:負責庭前準備、庭審記錄,卷宗整理及歸檔,庭室日常行政事務等輔助性工作等。
崗位:
執行警務輔助人員2名
性別:女性;
年齡:35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後出生)
學曆:大專及以上;
專業:不限;
崗位職責:配合開展拘傳拘留、查封扣押、騰空交付等強製執行措施輔助性工作;常態化輪值備勤,服從日常、應急工作安排調度;負責文書材料登記、收轉、歸檔;協助辦理執行工作相關輔助性事務等。
崗位:
警務助理2名
性別:男性;
年齡:35周歲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後出生)
學曆:高中及以上學曆;
專業:不限;
崗位職責:負責協助法庭開展保衛、安全檢查、協助執行、處突、值班及法律文書送達等工作。
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製人員工資實行正常增長機製,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津貼補貼等構成;
2.單位為聘用製人員辦理繳交五險一金;
3.享受工會福利、慰問、公費體檢等;
4.享受婚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法律規定的假期。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填寫《晉江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現場報名提供複印件及提供原件核查;網絡報名提交掃描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
4.與崗位相關的從業資格證書;
5.軍隊或武警部隊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
6.兩寸彩色證件照1張。
報名時間:2026年3月27日-4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現場報名地點:晉江市人民法院808室(晉江市崇德路38號)
網上報名郵箱:
谘詢電話: 謝女士
(二)資格審查
1.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和為人品行;
(4)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職業技能或從業經曆;
(5)符合擬聘用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身體等條件;
(6)綜治等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
(7)符合法院招聘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曾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係的;
(7)具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製人員情形的。
招聘程序
經報名資格審查後,將根據崗位職責和需要,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分別進行考試、麵試等考察工作。
1.考試、麵試
(1)聘用製書記員
組織符合院聘書記員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法律基礎知識》筆試測試和速錄技能測試,速錄技能測試采取聽打方式進行,每名考生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2)執行警務輔助人員、警務助理
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體能測試和麵試。體能測試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長跑、俯臥撐、立定跳遠等常規體能測試。
2.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按1:1比(bi)例(li),從(cong)總(zong)成(cheng)績(ji)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確(que)定(ding)體(ti)檢(jian)對(dui)象(xiang),組(zu)織(zhi)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和(he)標(biao)準(zhun)參(can)照(zhao)錄(lu)用(yong)國(guo)家(jia)公(gong)務(wu)員(yuan)體(ti)檢(jian)標(biao)準(zhun)執(zhi)行(xing),費(fei)用(yong)由(you)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自(zi)理(l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應(ying)按(an)通(tong)知(zhi)時(shi)間(jian)準(zhun)時(shi)參(can)加(jia)集(ji)中(zhong)體(ti)檢(jian),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3.政審考察
組織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應聘人員還應按規定提供綜治證明、無犯罪證明等,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4.公示
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選情況在晉江法院官網或公眾號等平台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
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工作由晉江法院政治部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2)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3)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每2年簽訂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後,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4)最低服務年限為兩年,自合同簽訂起至少工作兩年方能提出離職申請。
(5)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晉江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晉江市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