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務人員隊伍建設,優化醫療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經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福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批準,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校園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招聘職位為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編製內工作人員,共計劃招聘6名。招聘職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校園招聘崗位一覽表》(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2.考察和體檢由我院負責,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的醫院應是我院主管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不得在本單位進行體檢)。無特殊原因,缺席體檢者,取消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我院對麵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者組織報考資格複審、考察。
4.報考資格複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5.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
八、聘用
1.我院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後無異議的,報市衛健委審批並報市人社局備案。
2.聘用人員應在聘用手續辦理完成15天內到單位報到上班,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有關事項
1.此次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等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
2.報考者應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導,市衛健委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關規定,市衛健委紀檢監督部門對整個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附件: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校園招聘崗位一覽表
2024年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校園招聘崗位一覽表.xlsx
福州市第二總醫院神經精神病防治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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