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齊我市勞動關係協調員的崗位空缺,幫扶我市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繼續實施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夯實就業服務基礎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號)和《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印發的<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開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勞〔2021〕14號)文件精神,並結合工作實際需要,現向社會招收符合條件的未就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勞動關係協調員1名。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福清市戶籍;
2.困難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或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高校畢業生。
三、崗位薪酬待遇
1.勞動關係協調員公益性崗位列為A類公益性崗位,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後,實際收入約為3300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後報酬標準相同。
四、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
對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延長至退休,其餘人員不超過3年。
五、工作職責
勞動關係協調員在勞動關係服務窗口負責勞動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法律法規宣傳,以及培訓指導、合規指引、矛盾調處、創建和諧勞動關係活動指導等相關工作,落實各項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工作任務,並為勞動者、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勞動關係公共服務。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麵試、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擬定在福清人事人才網、鎮街勞動平台以及微信公眾號、工作群等發布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8月6日—8月21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6日—8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應於2024年8月6日—8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前往福清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地點: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4層就業人才大廳)報名,聯係人:李萍,聯係電話:85228795。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三份。
(三)招聘辦法
1.采取麵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麵試成績采用百分製計算成績和排名。
2.麵mian試shi實shi行xing結jie構gou化hua麵mian試shi,采cai用yong統tong一yi試shi題ti作zuo答da,封feng閉bi式shi管guan理li的de方fang式shi進jin行xing。麵mian試shi評ping委wei從cong我wo市shi有you考kao官guan證zheng的de相xiang關guan人ren員yuan中zhong隨sui機ji抽chou取qu人ren員yuan組zu成cheng,並bing於yu麵mian試shi前qian抽chou調tiao命ming題ti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封feng閉bi式shi入ru闈wei命ming題ti。
(四)考核
根(gen)據(ju)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確(que)定(ding)考(kao)核(he)人(ren)員(yuan)名(ming)單(dan)。由(you)市(shi)勞(lao)動(dong)人(ren)事(shi)爭(zheng)議(yi)仲(zhong)裁(cai)院(yuan)負(fu)責(ze)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的(de)考(kao)核(he)工(gong)作(zuo)。在(zai)考(kao)核(he)過(guo)程(cheng)中(zhong),若(ruo)有(you)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者(zhe)或(huo)考(kao)生(sheng)自(zi)願(yuan)放(fang)棄(qi)考(kao)核(he)的(de),按(a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高(gao)低(di)依(yi)次(ci)遞(di)補(bu)。
(五)聘用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筆試、麵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確定,並在市人事人才網公告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ge)工(gong)作(zuo)日(ri)。公(gong)示(shi)期(qi)間(jian),若(ruo)發(fa)現(xian)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不(bu)符(fu)合(he)聘(pin)用(yong)條(tiao)件(jian)的(de),取(qu)消(xiao)其(qi)錄(lu)用(yong)資(zi)格(ge)。經(jing)公(gong)示(shi)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根(gen)據(ju)考(kao)試(shi)成(cheng)績(ji)以(yi)及(ji)鎮(zhen)街(jie)推(tui)薦(jian)意(yi)見(jian)等(deng)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進(jin)行(xing)統(tong)籌(chou)安(an)排(pai)。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執行、回避等規定,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做到“公開公平、兼顧困難”,同時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法規辦理,並由福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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