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晉江市人民法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編外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
崗位1:警務助理2名;性別:男;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後出生);學曆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曆;專業要求:不限;崗位職責:負責協助法庭開展保衛、處突、值班及法律文書送達等工作;其他:有籃球等體育特長者優先。
工資福利待遇
1.聘用製人員工資實行正常增長機製,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津貼補貼等構成;2.單位為聘用製人員辦理繳交“五險一金”;3.享受工會福利、慰問、公費體檢等;4.享受婚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法律規定的假期。
報名及資格審查
01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填寫《晉江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及提交以下材料複印件,並提供原件核查: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
4.與崗位相關的從業資格證書;
5.軍隊或武警部隊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
6.兩寸彩色證件照1張。
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4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晉江市人民法院816室(晉江市崇德路38號)
谘詢電話:黃先生
02資格審查
1.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和為人品行;
(4)具有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文化程度、職業技能或從業經曆;
(5)符合擬聘用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身體等條件;
(6)綜治等情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
(7)符合法院招聘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曾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係的;
(7)具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製人員情形的。
招聘程序
經報名資格審查後,將根據崗位職責和需要,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分別進行麵試、體能測試等考察工作。
01體能測試
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長跑、仰臥起坐、俯臥撐等常規體能測試。
02麵試
組織所有崗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麵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個人情況、語言表達、儀態舉止等方麵的情況。
體檢及政審
01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按1:1比(bi)例(li),從(cong)總(zong)成(cheng)績(ji)高(gao)分(fen)到(dao)低(di)分(fen)確(que)定(ding)體(ti)檢(jian)對(dui)象(xiang),組(zu)織(zhi)進(jin)行(xing)體(ti)檢(jian),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和(he)標(biao)準(zhun)參(can)照(zhao)錄(lu)用(yong)國(guo)家(jia)公(gong)務(wu)員(yuan)體(ti)檢(jian)標(biao)準(zhun)執(zhi)行(xing),費(fei)用(yong)由(you)應(ying)聘(pin)人(ren)員(yuan)自(zi)理(l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應(ying)按(an)通(tong)知(zhi)時(shi)間(jian)準(zhun)時(shi)參(can)加(jia)集(ji)中(zhong)體(ti)檢(jian),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聘(pin)用(yong)資(zi)格(ge),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因(yin)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或(huo)體(ti)檢(jian)對(dui)象(xiang)放(fang)棄(qi)體(ti)檢(jian)而(er)出(chu)現(xian)缺(que)額(e)時(shi),按(an)照(zhao)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依(yi)次(ci)進(jin)行(xing)等(deng)額(e)遞(di)補(bu)。
02政審考察
組織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應聘人員還應按規定提供綜治、無犯罪證明等,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因政審考察不合格或政審考察對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可按照麵試成績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活動由晉江法院政治部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2.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並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3.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每2年簽訂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後,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連續兩年基本合格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4.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晉江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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