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非在編船員1名,從事輔助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能吃苦耐勞,願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心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學曆、專業不限;
2.性別:男;
3.年齡:55周歲以下;
4.持有中國海事部門核發、適用中國沿海航區的有效船員適任證書和相應船員證書,且具有5年以上船舶水手崗位工作經驗(以船員服務簿登記為準)。
具體詳見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6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製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發布招聘信息及有關事項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於2025年2月28日至3月7日在廈門市高新人才官網、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官網發布。
(二)報名時間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18:00。
(三)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請報考者據實填寫《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補充非在編船員報名表》(附件2),並在報名時間內根據報名表要求將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
(四)注意事項
1.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須xu認ren真zhen閱yue讀du本ben簡jian章zhang並bing對dui照zhao崗gang位wei信xin息xi,確que認ren符fu合he簡jian章zhang規gui定ding及ji擬ni報bao崗gang位wei資zi格ge條tiao件jian後hou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並bing須xu對dui本ben人ren的de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不bu符fu合he規gui定ding條tiao件jian和he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立li即ji取qu消xiao報bao名ming、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資格複核後,未收到麵試通知的其他報考人員不再逐一回複。
四、考試方法
僅麵試:通過資格複核的人員進入麵試。
本次招聘采取麵試考核方式,主要對船員技能進行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等於或低於1:1的,該崗位麵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含70分)。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組織,體檢標準參照《船員健康證體檢標準》,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的(de)不(bu)予(yu)聘(pin)用(yo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應(ying)根(gen)據(ju)通(tong)知(zhi)按(an)時(shi)參(can)加(jia)並(bing)配(pei)合(he)體(ti)檢(jian),否(fou)則(z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資(zi)格(g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由(you)廈(sha)門(men)市(shi)交(jiao)通(tong)運(yun)輸(shu)綜(zong)合(he)執(zhi)法(fa)支(zhi)隊(dui)負(fu)責(ze)通(tong)知(z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在(zai)得(de)知(zh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7日之內,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相關規定提出書麵複檢申請,以複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一律無效。
體(複)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市高新人才官網、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麵試、體檢、考察、公(gong)示(shi)但(dan)未(wei)辦(ban)理(li)勞(lao)務(wu)派(pai)遣(qian)等(deng)就(jiu)業(ye)程(cheng)序(xu)時(shi),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資(zi)格(ge)退(tui)出(chu),或(huo)不(bu)符(fu)合(he)規(gui)定(ding)被(be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等(deng)情(qing)形(xing)出(chu)現(xian)招(zhao)聘(pin)名(ming)額(e)空(kong)缺(que)時(shi),由(you)廈(sha)門(men)市(shi)交(jiao)通(tong)運(yun)輸(shu)綜(zong)合(he)執(zhi)法(fa)支(zhi)隊(dui)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遞(di)補(bu)。
七、其他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紀委監督。
(三)報考者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麵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於本次補充非在編船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
202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