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2025年泉州市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公告》要求,現就2025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加分手續辦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分對象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二、加分辦理所需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包括第一學曆和在職教育學曆)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三)《2025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1份(以下簡稱《申請表》)。考生應在本通知結尾處的附件下載《申請表》,並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在貼照片處貼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張。
(四)《2025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考生應在本通知結尾處的附件下載《登記表》,並根據附件所提供的樣本,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登記表》無需打印和現場提交,考生填寫完畢後務必將該表格電子版以附件形式同時一並發送至泉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員的郵箱(郵箱地址:rsk@qzedu.cn)。表格的文件名應以考生本人的姓名命名,郵件標題應填寫為XXX加分登記表,以便於工作人員查找和彙總。
(五)服務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1.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考生應提供服務證書(2025年服務期滿的考生應提供當地縣級服務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應提供《退伍證》等服役證明;
(六)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必須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獲獎證書(如三等功證書、優秀士兵證書等)。
三、加分辦理時間及地點
考生應攜帶《申請表》以及上述相關有效證明材料,應於4月16日-4月18日(周三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至泉州市教育局(地址:泉州市府西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C3103室)現場辦理加分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辦理加分手續資格條件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6日。
(二)考生須如實填寫《申請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偽造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考kao生sheng必bi須xu按an要yao求qiu的de時shi間jian到dao指zhi定ding的de地di點dian辦ban理li加jia分fen申shen請qing手shou續xu,逾yu期qi一yi律lv不bu予yu辦ban理li。因yin個ge人ren原yuan因yin無wu法fa到dao現xian場chang辦ban理li手shou續xu者zhe可ke委wei托tuo他ta人ren攜xie帶dai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代dai為wei辦ban理li。
(四)我局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加分條件考生的名單並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製後的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後為準。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谘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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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申請表
2.2025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製內新任教師筆試加分登記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