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輔助執法人員4人,性別不限。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大專及以上學曆,具備良好的精神麵貌和溝通親和力,語言表達清晰流暢。
4、鬆溪縣戶籍,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5、退役軍人、黨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①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②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③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④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⑥參照《事業單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不合格的;
⑦其他不適合從事輔助執法人員工作的;
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以上與工作經曆、學曆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25年12月31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麵試、體檢、考察、政審、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線下報名地點:
鬆溪縣紅旗街233號(鬆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0樓第一間辦公室),聯係電話0599-2333697,聯係人:葉女士。
3、報名注意事項:報名人員自行下載打印並填寫《鬆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關於招聘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遞交材料時報考者應提供:
①報名表(粘貼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
②畢業證(附學信網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③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及複印件。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二)麵試
麵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在麵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麵試成績高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參照《事業單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除當日和當場複檢項目外,擬聘用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複檢隻能進行一次,以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核。
(五)聘用和遞補
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網上公示5個(ge)工(gong)作(zuo)日(ri)後(hou),沒(mei)有(you)問(wen)題(ti)或(huo)者(zhe)反(fan)映(ying)問(wen)題(ti)不(bu)影(ying)響(xiang)聘(pin)用(yong)的(de),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並(bing)按(an)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簽(qian)訂(ding)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與(yu)其(qi)他(ta)單(dan)位(wei)存(cun)在(zai)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的(de),由(you)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自(zi)行(xing)解(jie)除(chu),憑(ping)原(yuan)用(yong)人(ren)單(dan)位(wei)出(chu)具(ju)的(de)《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辦理聘用手續。
進入體檢、考察、政審的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考察缺席或政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照麵試成績由高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四、工資待遇
1、人員身份:
輔助執法人員身份為編外合同聘用製人員。被聘用人員與福建省鬆溪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崗位根據需要統一安排確定,報考人員必須服從安排,不服從者不予以聘用。
2、工資及福利待遇:
按照《鬆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鬆溪縣財政局關於調整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標準的通知》(鬆人綜〔2023〕28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1、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須(xu)按(an)照(zhao)公(gong)布(bu)的(de)招(zhao)聘(pin)條(tiao)件(jian)和(he)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如(ru)實(shi)填(tian)寫(xie)相(xiang)關(guan)資(zi)料(liao)。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對(dui)填(tian)寫(xie)的(de)信(xin)息(xi)和(he)提(ti)交(jiao)的(de)材(cai)料(liao)負(fu)責(ze),如(ru)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錯(cuo)誤(wu)、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招聘過程中,應確保手機暢通。
3、駐局紀檢組將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並全程受理投訴舉報,電話:。
4、未盡事宜由鬆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鬆溪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2025年12月26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