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書記員8名實行合同製管理(非編製)。
一、用人單位
泉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單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三、招聘崗位:
書記員8名:從事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工作。
派遣工作地點:南安市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理論、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以上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公告發布當月);
4.不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情形;
5.無違法違紀行為,本人及配偶、直係親屬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等條件下法學類專業、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已取得法律資格證書者優先。
(二)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3.配偶、父母在報考法院轄區內擔任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的;
4.具有其他不適宜從事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二)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8.與報考法院正式在編幹警、聘用製書記員存在回避關係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係的;
9.配偶、父母在報考法院轄區內擔任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的;
10.具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製書記員情形的。
五、招聘辦法
(一)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1、填寫報名表
網上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表格名稱後請加上本人姓名)
2、提供證件材料(掃描件)
①身份證,②學曆證書(有學位證書的同時提供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函》),③退伍軍人應提供退役證或相關證明,④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00k以上),⑥本人及直係親屬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查詢結果。
表格電子版及證件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泉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qzlwpq@163.com。
(二)資格審查: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技能測試:根據報名人數情況,必要時組織對應聘人員技能測試。
(四)麵試:對符合條件應聘者進行麵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個人情況、語言表達、儀態舉止等方麵的情況(應聘者可攜帶相關崗位所需技能佐證材料)。
(五)體檢:根據測試、麵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次序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進行常規體檢。
(六)政審考核:對體檢合格應聘者的德才表現進行考察,應聘者需提供所在鄉鎮(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無違法犯罪證明;綜治證明。
工資水平參照已聘用人員水平執行,五險一金;同時,轉正聘用後可享受加入用工單位工會享受工會福利。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2、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錄用後用工單位不提供住宿,應聘者需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派遣單位負責解釋。
報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25日
谘詢電話:泉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附件:1、報名登記表。
泉州市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