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鬆溪縣人民法院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行政文員,從事行政、文字工作。
二、崗位要求
(一)報名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
2.大專及以上學曆,35周歲以下;
3.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熟悉辦公軟件操作;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的情形
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優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有違法行為,已立案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的;
4.本人及直係親屬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尚未履行義務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相關待遇
(一)基本工資根據縣編委確定的編外人員工資參考標準;聘用後,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
(二)參照在編人員享受法定節假日等權利;
(三)住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四、招聘步驟
按照報名、現場資格審查、麵試、體檢、政審和聘用的辦法和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6日;
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 sxfy2321212@163.com 提交報名材料;
3.網絡報名應提交材料:《鬆溪法院聘用人員報名表》電子版、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畢業證書。
4.現場資格審查:網絡報名結束並經審核後,通過初審的報名對象到我院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報名不收取報名費,不接受代理報名。
(二)麵試
麵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擬聘用人員須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行承擔)
(四)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審考核。
(五)聘用
經考核合格者,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2個月,在試用期內,由法院組織崗前培訓,培訓不合格或試用期滿後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
(一)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聯係人:小李,電話:。(谘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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