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原則,采取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取。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詳見附件)。
三、報考資格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製度。
3.遵守紀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詳見附件1),專業按《福建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設置和審核。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的,即在1987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的在讀學生(非應屆),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已解除協議的除外);
6.聘用後構成回避關係的;
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符合報考條件的國有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後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上杭縣北環中路82號,聯係電話:。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先自行下載填寫《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報名須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麵)。
(2)畢業證(最高學曆)、學位證原件和複印件,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認證)。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名,且要求
(3)近期正麵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1張。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報名時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及錄用資格。
2.報名結束後,將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並以電話形式通知。
(三)招聘考試辦法
根據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情況,按以下考試辦法進行招聘。
1.如果崗位的報名人數不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通過考核方式(含崗位工作要求的業務知識和能力等方麵考核)招聘,考核方案另行製定,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體檢人選。
2.如果崗位的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但不足10倍(含10倍),不再進行筆試,將按以下辦法通過麵試的方式招聘。
3.如果崗位的報名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10倍,將按以下辦法通過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招聘。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①筆試科目為內容為環境保護相關知識,筆試不指定複習用書。
②筆試時間、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2)麵試(滿分按100分計)
①麵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
②麵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主要是對應聘人員的政治立場、職業素質、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麵進行綜合評價。
(3)考試總成績
直接麵試的考試方式:考試總成績=麵試成績。
筆試加麵試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按1:1比例,按崗位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第一次體檢項目有不合格的或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通知當日提出複檢申請,並按時參加複檢,複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
(五)考察
按照有關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個人素質情況等,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交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複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與遞補
1.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確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招聘人員實行聘用製,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如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出現崗位空缺按上述辦法遞補招聘人選。
五、待遇保障
1.工資待遇:參照現有相應崗位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標準執行。
2.正式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享有相應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應保持聯係電話暢通,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麵試、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
2.參加筆試、麵試和體檢期間,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
3.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附件下載
附件1: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上杭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信息來源於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602/t20260211_227704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