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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38位同誌符合招考職位的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有疑義,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的形式及時反映情況。
公示期:從2023年6月12 日開始,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中共泉州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
招錄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電話: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共南安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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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於泉州市2023年度擬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公示(五)
文章來源:http://gwykl.fujian.gov.cn/Portal/qz/klbulletin/37aa01ba-1581-4881-bfd4-45081061ce45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