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深化實施“萬才聚漳”行動計劃,精準引進各類教育人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2023年“人才漳州月”活動安排,漳州市中職、中小學、幼兒園和教研機構擬麵向全國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育人才98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對象
1.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2023、2024屆師範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即:教育部六所直屬師範大學2023、2024屆師範專業畢業生可報考崗位表中學曆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取得研究生學曆、碩士及以上學位的2023、2024屆畢業生。對年齡、學曆等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三、招聘崗位、人數和崗位條件
詳見《2023年漳州市秋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育人才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有誌於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質。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
崗位要求的“取得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麵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三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7.其它條件見《2023年漳州市秋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育人才崗位需求信息表》。
五、報名方式、時間和提供材料
1.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請於2023年11月15日8時—2023年11月20日17時,通過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考生須將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並用壓縮包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代碼(單位代碼+崗位代碼)+姓名。需提交材料如下:①報名登記表(含附件2、照片);②本人有效身份證;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生提供就讀院校就業推薦表);④相關資格證書;⑤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報考者要及時通過電話與招聘單位確認是否收到相關材料。
六、資格審查
1.資(zi)格(ge)審(shen)查(zha)由(yo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及(ji)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負(fu)責(ze),資(zi)格(ge)審(shen)查(zha)通(tong)過(guo)人(ren)員(yuan)方(fang)可(k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報(bao)名(ming),並(bing)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資(zi)格(ge)。
2.每位報考人員隻能報考1個崗位,發現報考多個崗位的考生,取消全部考試(聘用)資格,請考生誠信參加考試。
3.考生專業條件審核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錄。報考者要如實填寫(隻字不差)所學專業,境外學曆(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曆(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谘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專業或學位名稱為準。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4.報考者可於2023年11月22日20時前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對資格審查結果可提出申訴,申訴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的,將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
七、考試
1.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麵試形式。麵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學能力,麵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麵試成績即考試總成績。
2.如果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該崗位人數的比例超過1:10的,還須先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和教育政策法規,筆試滿分為10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麵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進入麵試人選。筆試隻作為篩選進入麵試人員的手段,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3.麵試擬於2023年12月下旬在漳州舉行。麵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漳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並保持通訊通暢。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
1.按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i)行(xi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須(xu)攜(xie)帶(dai)本(ben)人(ren)身(shen)份(fen)證(zheng)等(deng)證(zheng)件(jian),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不(bu)按(an)時(shi)參(can)加(jia)體(ti)檢(jian)者(zh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體(ti)檢(jian)資(zi)格(ge)。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必(bi)須(xu)在(zai)指(zhi)定(ding)的(de)時(shi)間(jian)內(nei)完(wan)成(cheng)所(suo)有(you)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無(wu)特(te)殊(shu)原(yuan)因(yin)未(wei)完(wan)成(cheng)體(ti)檢(jian)項(xiang)目(mu)的(de)視(shi)為(wei)不(bu)合(he)格(ge)。體(ti)檢(jian)工(gong)作(zuo)由(you)招(zhao)聘(pin)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負(fu)責(ze)組(zu)織(zhi)。
2.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另行指定醫院複檢一次,以複檢的結果為準。複檢時不得告知複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審,對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體檢和考察合格人員方可列入擬聘用對象,進入後續招聘環節。
九、選崗
同一崗位需要選崗的,按報考崗位麵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選崗,麵試成績相同的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不選崗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簽訂就業協議
考(kao)生(sheng)選(xuan)崗(gang)後(hou)即(ji)與(yu)擬(ni)錄(lu)用(yong)單(dan)位(wei)簽(qian)定(ding)就(jiu)業(ye)協(xie)議(yi),未(wei)簽(qian)訂(ding)就(jiu)業(ye)協(xie)議(yi)的(d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擬(ni)聘(pin)用(yong)資(zi)格(ge),並(bing)在(za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中(zhong)按(an)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從(cong)高(gao)到(dao)低(di)的(de)順(shun)序(xu)依(yi)次(ci)進(jin)行(xing)等(deng)額(e)遞(di)補(bu)。麵(mian)試(shi)成(cheng)績(ji)相(xiang)同(tong)的(de),則(ze)加(jia)試(shi)一(yi)場(chang)麵(mian)試(shi),加(jia)試(shi)成(cheng)績(ji)高(gao)者(zhe)優(you)先(xian)遞(di)補(bu)。已(yi)簽(qian)訂(ding)協(xie)議(yi)的(de)擬(ni)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若(ruo)違(wei)約(yue),應(ying)承(cheng)擔(dan)違(wei)約(yue)責(ze)任(ren)。
十一、聘用核準
1.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以下簡稱《聘用合同》),納入單位事業編製。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2.根據《教師法》,所有聘用人員均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資格。
3.最低服務年限由用人單位在合同中或在崗位需求信息表中進行明確。
十二、其他說明
1.在編教師不在此次招聘範圍內。
2.已簽約的對象解除就業協議所產生的崗位空缺單位不再進行遞補。
3.符合我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可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4.考試方案的解釋、規定僅適用於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本次招聘考試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漳州市秋季專項公開招聘緊缺急需教育人才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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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y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jyj/2023-11-14/19835341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