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醫學院決定組織附屬第二醫院簡化程序招聘工作,具體簡章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三)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對年齡條件另有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五)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工作期間曾發生醫療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
(五)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六)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七)公務員或參公人員錄用後服務年限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
(八)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普通教育學生);
(九)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
(十)根據原福建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於印發<完善福建省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衛科教〔2015〕107號)和《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福建省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83號)精神:凡是以單位人身份進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人員或以單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含終止培訓或退出培訓)後3年內不得報考培訓基地所在單位的任何招聘崗位;完善福建省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實施意見>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資格條件
詳見《廈門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簡化程序補充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2024年4月)》(附件)。
四、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廈門醫學院官網公開發布。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自簡章發布之日起可報名。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崗位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請有意向報考者將報名材料掃描為電子版,打包壓縮並命名為“招聘崗位-姓名”後發送至廈門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招聘郵箱報名,郵箱:。報名材料電子版應清晰可辨,規範完整。報名有效時間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三)如通過審核,後續麵試通知會以電話形式通知。
(四)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名(ming)時(shi)須(xu)認(ren)真(zhen)對(dui)照(zhao)崗(gang)位(wei)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確(que)認(ren)自(zi)己(ji)符(fu)合(he)擬(ni)報(bao)崗(gang)位(wei)條(tiao)件(jian)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並(bing)須(xu)對(dui)本(ben)人(ren)的(de)報(bao)名(ming)資(zi)格(ge)及(ji)所(suo)提(ti)供(gong)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個(ge)人(ren)填(tian)報(bao)信(xin)息(xi)不(bu)實(shi),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要(yao)求(qiu)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
上述報名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個人簡曆、學曆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福建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含軍隊的醫療機構人員,不含輔助、派遣性質人員)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六、考試
根據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 本次招聘采取麵試考核方式,麵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含)。麵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由麵試專家組評分後當場公布成績。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人選確定
從麵試成績合格者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應按照招聘單位的通知要求及時參加並配合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
體檢醫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要求指定。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結論以體檢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為準。
從事放射崗位人員還需根據《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衛通〔2011〕2號)完成崗前必檢項目的體檢。從事醫學檢驗、生物製藥、生物材料工程崗位人員體檢結果還應滿足《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對身體條件的要求。廈門市中心血站體檢人員需符合《血站質量管理規範》要求。
(三)體檢複檢
複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
1.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複檢。
2.考生對非當日或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向組織體檢單位提交複檢申請。組織體檢的單位另行指定醫院複檢。複檢時不得告知複檢項目。複檢隻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複檢的結果為準。自行體檢的結果無效。
3.組織體檢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內容進行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考察工作前,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考察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的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八、聘用
(一)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條件及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醫學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擬聘人員基本信息等。
(二)聘任
1.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報廈門醫學院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於公示期滿後3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資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擬聘人員需提交書麵申請並與招聘單位協商一致後報廈門醫學院核準,可適當延長資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崗(gang)位(wei)編(bian)製(zhi)類(lei)型(xing)為(wei)人(ren)員(yuan)控(kong)製(zhi)總(zong)量(liang)的(de),屬(shu)於(yu)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人(ren)員(yuan)控(kong)製(zhi)總(zong)量(liang)內(nei)聘(pin)用(yong)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執(zhi)行(xing)統(tong)一(yi)的(de)事(shi)業(ye)單(dan)位(wei)人(ren)事(shi)管(guan)理(li)製(zhi)度(du),享(xiang)受(shou)在(zai)編(bian)人(ren)員(yuan)同(tong)等(deng)待(dai)遇(yu)。
擬聘用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後,招聘單位將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製暫行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人員身份及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招聘單位查閱其人事檔案後,按照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3.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聘用須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原則、genjubendanweifabudezhaopingangweileibiehejibiejinxingpinren。ruzhaopindanweidenipingangweishuliangbuzuhuonipinrenyuanbujubeixiangyinggangweipinrenzigetiaojiande,keshixinggaozhidipin。
4.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它事項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文中簡稱《專業指導目錄》)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
(一)填報專業名稱
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為準,報考者應隻字不差、如實填寫。
若所學專業在招生和培養時有專業方向、danweizaibiyezhengshushangtixiande,yingxiananzhaobiyezhengshushangzhumingdezhuanyetianxie,bingzaiwangluobaomingxitongdekaoshengxinxibiaobeizhulanzhongshuoming,zaianzhaozhaopindanweiyaoqiutigongxuexiaojiaowubumenchujudezhengmingcailiao。
以境外學曆報考且專業名稱為非漢語的,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為準。
(二)專業與學曆(位)的對應關係
baokaozhebiyezhengshudezhuanyeyugangweiyaoqiudezhuanyetiaojianyingdangyizhi,baokaozhekeshiyongbenrenyihuodederenyixuelijiqiduiyingdezhuanyejinxingbaokao,rujuyouyanjiushengxuelidebaokaozheyekeshiyongbenrendebenkexuelijiqiduiyingdezhuanyebaokao,dansuoyongzhuanyeduiyingdexuelibudediyugaigangweishezhidexuelitiaojianyaoqiu。
(三)專業資格的認定
1.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專業條件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含“臨床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或“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其他專業以此類推。
2.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專業方向”的,報考者需提供主幹課程成績表、論文發表情況、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下同),由招聘單位會同廈門醫學院確認。
3.如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與擬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近、相似”的,報考者須參照上述佐證“專業方向”應提供的有效憑證,由招聘單位審核後報廈門醫學院認定。報考者所學專業隻字不差體現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未列入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的,不得報考該崗位。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方向”,報bao考kao者zhe須xu提ti供gong學xue曆li證zheng或huo學xue位wei證zheng或huo主zhu幹gan課ke程cheng學xue習xi成cheng績ji表biao或huo論lun文wen發fa表biao情qing況kuang或huo學xue校xiao證zheng明ming等deng有you效xiao憑ping證zheng。就jiu業ye推tui薦jian表biao畢bi業ye專zhuan業ye要yao與yu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的de一yi致zhi,辦ban理li聘pin用yong以yi畢bi業ye證zheng上shang的de專zhuan業ye為wei準zhun。因yin就jiu業ye推tui薦jian表biao與yu畢bi業ye證zheng專zhuan業ye不bu一yi致zhi造zao成cheng無wu法fa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後hou果guo自zi負fu。
(四)職稱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職稱是指經社會化評審、全國統一考試或考核確認等方式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製企業職稱評審方式取得的職稱。
按(an)照(zhao)國(guo)家(jia)和(he)省(sheng)部(bu)規(gui)定(ding)自(zi)主(zhu)評(ping)聘(pin)的(de)衛(wei)生(sheng)技(ji)術(shu)係(xi)列(lie)高(gao)級(ji)職(zhi)稱(cheng)人(ren)員(yuan),須(xu)經(jing)福(fu)建(jian)省(sheng)職(zhi)改(gai)部(bu)門(men)確(que)認(ren)或(huo)頒(ban)發(fa)的(de)衛(wei)生(sheng)高(gao)級(ji)專(zhuan)業(ye)技(ji)術(shu)職(zhi)務(wu)任(ren)職(zhi)資(zi)格(ge),方(fang)能(neng)作(zuo)為(wei)崗(gang)位(wei)正(zheng)常(chang)聘(pin)任(ren)和(he)崗(gang)位(wei)級(ji)別(bie)晉(jin)升(sheng)的(de)依(yi)據(ju)。以(yi)非(fei)普(pu)通(tong)教(jiao)育(yu)學(xue)曆(li)報(bao)考(kao)的(de)考(kao)生(sheng),“醫”類崗位須取得與崗位相符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醫師資格,“藥、護、技”三類崗位須取得與崗位相符的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及以上職務任職資格。
在資格複核時,尚未取得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職稱證書的,可提供成績單(須證明通過考試)、評審通過文件或考核確認表等有效材料。2024年畢業的醫學專業“四證合一”應屆研究生,在符合報考崗位其他資格條件的前提下,其醫師資格證書可於2024年12月31日前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學曆、學位證書一並提供。
(五)《醫師資格證書》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持有《醫師資格證書》包含:①持有《醫師資格證書》;②已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尚未發放《醫師資格證書》的,提供合格成績單。
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設置由招聘單位解釋說明。報考人員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廈門醫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
本考試簡章相關解釋、規定僅適用於本次簡化程序招聘工作,相關規定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解釋。
附件:廈門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簡化程序補充工作人員招聘崗位信息表(2024年4月)
廈門醫學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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