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明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經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本次事業單位計劃招聘58人,其中:非衛生係統崗位53人、衛生係統崗位5人。招聘崗位具體信息在福建就業網(https://www.fj99.org.cn)、明溪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fjmx.gov.cn/)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2024年明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曆、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間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7.香港、澳門、台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以及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4.按有關規定或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後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人員;
5.聘用後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係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