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救助站係廈門市民政局所屬參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2名,分別是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社工崗位1名、網絡維護及後勤保障輔助崗位1名。具體詳見《廈門市救助站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4年1月)》(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記錄;
3.品行端正,有責任感,願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有較好的服務意識,願意為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提供幫助服務;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1.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社工崗位(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曆;學位、戶籍、專業不限;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4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在1979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持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能適應夜間24小時值班。
2.網絡維護及後勤保障輔助崗位(1名)
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曆;學位、戶籍不限;計算機軟件技術類、計算機網絡技術類、計算機硬件技術類專業;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4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在1979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間出生);具有一年以上計算機網絡、軟硬件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供原單位工作證明及醫社保繳交證明),能適應夜間24小時值班。
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招聘
1.現役軍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製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4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製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係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17日10:00至2024年1月21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報名。請報名者據實填寫《廈門市救助站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並在報名時間內將此表發送至郵箱xm_jzz@163.com報名。
(三)注意事項
1.baomingrenyuanxurenzhenyuedubenjianzhangbingduizhaogangweixinxi,querenfuhejianzhangguidingjinibaogangweizigetiaojianhoufangkebaoming,bingxuduibenrendebaomingzigejisuotigongcailiaodezhenshixingfuze。fanbufuheguidingtiaojianhegangweiyaoqiude,yijingheshi,lijiquxiaobaoming、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四、考試方法
(一)資格複核
報名結束後,由廈門市民政局指導廈門市救助站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由廈門市救助站負責在2024年1月24日前電話通知報名者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進行麵試資格複核:
1.《廈門市救助站補充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畢業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本人2寸正麵免冠彩色近照1張。
麵試資格複核地點和具體時間屆時通知。請報名人員注意保持聯係方式暢通。
(二)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麵試考核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心理素質和綜合能力。麵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參加麵試人數與崗位擬聘用人數比例等於或低於1:1的,該崗位麵試合格成績不得低於70分(含)。麵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本次招聘體檢由廈門市民政局指導廈門市救助站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體(ti)檢(jian)不(bu)合(he)格(ge)的(de)不(bu)予(yu)聘(pin)用(yong)。參(can)加(jia)體(ti)檢(jian)人(ren)員(yuan)應(ying)根(gen)據(ju)通(tong)知(zhi)按(an)時(shi)參(can)加(jia)並(bing)配(pei)合(he)體(ti)檢(jian),否(fou)則(ze)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資(zi)格(ge)。體(ti)檢(jian)結(jie)果(guo)由(you)廈(sha)門(men)市(shi)救(jiu)助(zhu)站(zhan)負(fu)責(ze)通(tong)知(zhi)。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在(zai)得(de)知(zh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7日(ri)之(zhi)內(nei),對(dui)體(ti)檢(jian)結(jie)果(guo)有(you)異(yi)議(yi)的(de),可(ke)按(an)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提(ti)出(chu)書(shu)麵(mian)複(fu)檢(jian)申(shen)請(qing),以(yi)複(fu)檢(jian)的(de)結(jie)果(guo)為(wei)準(zhun)。自(zi)行(xing)到(dao)其(qi)他(ta)醫(yi)療(liao)單(dan)位(wei)體(ti)檢(jian)的(de)一(yi)律(lv)無(wu)效(xiao)。女(nv)性(xing)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因(yin)懷(huai)孕(yun)、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並與廈門市救助站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體(複)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待定,屆時通知。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名人員,由廈門市民政局指導廈門市救助站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學曆(位)、專業目錄
用於報名的學曆(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曆(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曆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它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招聘和審核的依據。報名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的內容隻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七、公示和遞補
(一)根據崗位要求及麵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廈門市民政局官網(http://mzj.xm.gov.cn)公示3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勞務派遣入職手續。
(三)在麵試、體檢、考察、公(gong)示(shi)但(dan)未(wei)辦(ban)理(li)勞(lao)務(wu)派(pai)遣(qian)就(jiu)業(ye)程(cheng)序(xu)時(shi),因(yin)考(kao)生(sheng)放(fang)棄(qi)資(zi)格(ge)退(tui)出(chu),或(huo)不(bu)符(fu)合(he)規(gui)定(ding)被(bei)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資(zi)格(ge)等(deng)情(qing)形(xing)出(chu)現(xian)招(zhao)聘(pin)名(ming)額(e)空(kong)缺(que)時(shi),由(you)廈(sha)門(men)市(shi)救(jiu)助(zhu)站(zhan)提(ti)出(chu)意(yi)見(jian)報(bao)廈(sha)門(men)市(shi)民(min)政(zheng)局(ju)決(jue)定(ding)是(shi)否(fou)遞(di)補(bu)。
八、其它事項
(一)擬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勞務派遣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含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待遇按市直單位非在編相關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廈門市民政局直屬紀委實施監督。
(三)報名者所留的聯係方式應準確無誤並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報名者留意接聽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麵試輔導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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