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和2024年第1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經報請相關部門審核同意,漳州市直學校擬公開選調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22名,選聘方案如下:
一、選調崗位
具體見《漳州市第十六中學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選調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
漳州市、縣(區)及以下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含差額、自收自支、工勤人員),符合條件並自願從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調入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
三、選調條件及要求
(一)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專門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4.具有選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除在試用期當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餘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要合格及以上等次;
7.年齡不超過50周歲;
8.具體選聘條件見《漳州市第十六中學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選調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尚在試用期間的新錄(聘)用人員;
2.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及其他約定年限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人員;
5.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6.與選聘單位人員存在任職回避情形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調配情形。
選調者的學曆(學位)、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曆要求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3日8:00—8月19日18:00。
2.報名地點: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薌城區勝利路118號21幢301室)。
3.聯係人:方明,聯係電話:。
4.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漳州市第十六中學公開選調管理人員和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年齡與組織認定年齡不一致的,以組織認定年齡為準);
(4)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5)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6)其他必須具備的資格條件原件及複印件。
(二)資格審查
資(zi)格(ge)審(shen)查(zha)由(you)漳(zhang)州(zhou)市(shi)教(jiao)育(yu)局(ju)人(ren)事(shi)科(ke)負(fu)責(ze)。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應(ying)對(dui)所(suo)提(ti)交(jiao)的(de)信(xin)息(xi)和(he)材(cai)料(liao)真(zhen)實(shi)性(xing)負(fu)責(ze),凡(fan)是(shi)填(tian)報(bao)信(xin)息(xi)失(shi)真(zhen)或(huo)提(ti)供(gong)虛(xu)假(jia)材(cai)料(liao)的(de),一(yi)經(jing)查(zha)實(sh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資(zi)格(ge)或(huo)選(xuan)聘(pin)資(zi)格(ge)。資(zi)格(ge)審(shen)查(zha)工(gong)作(zuo)貫(guan)穿(chuan)選(xuan)聘(pin)工(gong)作(zuo)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任(ren)何(he)階(jie)段(duan)發(fa)現(xian)報(bao)名(ming)者(zhe)有(you)不(bu)符(fu)合(he)職(zhi)位(wei)要(yao)求(qiu)情(qing)形(xing)的(de),均(jun)取(qu)消(xiao)其(qi)選(xuan)調(tiao)資(zi)格(ge)。
(三)考試
考試采取麵試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人選按選調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自行承擔。
2.考察。采取談話、實地走訪、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實績等。考察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調動
擬選調人選確定後在漳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職位空缺的,從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二)本次選調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選調全過程接受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發現違法違紀和弄虛作假者,將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當事人處理並取消聘用資格。
本通告僅適用於本次公開選調,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