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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和《福建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要求,以下同誌符合招考職位報名條件和回避規定,通過考錄規定程序,擬錄用到廈門市湖裏區工作,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若公示對象存在不得錄用或影響錄用的情形,歡迎以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及時反映有關問題線索。
公示期:2025年8月22日至8月28日(五個工作日)
招錄單位電話:
監督電話:
中共廈門市湖裏區委組織部
2025年8月21日
(責任編輯:小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