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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關於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我局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 漳州市戶籍人員,男性。 二、招聘崗位 角美派出所、南門海防派出所、龍池警務室、巡特警反恐大隊、刑偵大隊及新聞宣傳。 三、招聘職責 履行《福建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須服從公安機關統一分配和管理。各崗位具體工作地點、內容、時間視實際工作需要而定,部分崗位需要集中封閉管理、夜間輪班、周末班輪值。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9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間出生); 4.身高要求168厘米以上; 5.具有大專以上學曆(特殊崗位可以放寬至高中學曆,但應承諾入職後四年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曆); 6.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8.自願從事公安輔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分配及集中封閉管理,能夠適應夜間輪班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3.受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專門矯治教育的; 4.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從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的輔警崗位中辭職不滿3年的(自批準辭職之日起至報名當日),不得報名;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應聘者須依次經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試、筆試、麵試、遞補和調劑擇崗、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後,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上一招聘環節未通過的人員,不能確定為下一招聘環節的人選。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根據自身情況及崗位條件,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31日的正常工作時間。 現場報名請前往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角美鎮會展北路6號),聯係人:黃警官 0596-6796667、6794110 網上報名請自行下載報名表、履曆表(詳見附件),填好發送至郵箱27512540@qq.com。 2.報名時應攜帶及提交的材料。 (1)《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統一麵向社會招錄輔警人員報名表》《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招聘輔警人員履曆表》,並粘貼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麵彩色1寸證件照;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退伍證、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和複印件(A4規格),其中戶口簿複印戶主和本人資料頁;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複印件1份和《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學信網查詢,查詢結果用A4紙打印並簽字); (4)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5)無失信被執行情況證明1份(自行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查詢結果用A4紙打印並簽字) 按上述順序夾訂好提交審核。 應聘者應按照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提交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全麵。個人填報信息不真、不準、不全,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3.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對照應聘者提交的信息與崗位條件要求進行比對審核。 (二)體能測試 已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後方可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參加測試。體能測試標準如下:| 測試項目 | 標 準 |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 1000米跑 | ≤4′35″ | ≤4′45″ |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資區分局
2024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