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扶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實現就地就近就業,根據《龍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岩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龍岩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龍人社〔2018〕529號)和《龍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岩市財政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龍人社〔2020〕82號)等文件精神,經縣人社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下都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就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及人數為:鎮就業和社會保障指導員1人。
二、招聘條件、對象和範圍
(一)報名人員須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自願從事所應聘的公益性崗位工作,服從下都鎮黨委、政府管理和工作安排。
3.具有本縣戶籍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指2023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年畢業未就業全日製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曆的畢業生)或就業困難人員(指具有本縣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並在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登記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可通過“e龍岩APP”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專業不限,優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離校未就業畢業生。
4.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12月6日前為本縣戶籍(含常住戶口和持有《居住證》)或本縣生源畢業生。
5.具有完成所應聘的公益性崗位工作任務的能力,熟練掌握電腦辦公軟件操作,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國有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如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等)。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一是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到鎮政府三樓組織辦報名;二是網絡報名:報名人員可直接聯係下都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組織)工作人員,聯係電話:(微信同號)。
3.報名須提交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
(2)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各1份。
(3)畢業證書和報到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及報到證等相關證明。
(5)其他應聘人員同時應提供招聘對象和範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應聘人員為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需提交貧困戶手冊原件及複印件;就業創業登記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獨生子女證、二女結紮證等)原件和複印件1份。(可通過“e龍岩APP”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通過的截圖打印。)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並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bao)名(ming)時(shi)由(you)鎮(zhen)勞(lao)動(dong)保(bao)障(zhang)所(suo)按(an)照(zhao)報(bao)考(kao)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進(jin)行(x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報(bao)名(ming)結(jie)束(shu)後(hou),鎮(zhen)黨(dang)委(wei)對(dui)資(zi)格(ge)初(chu)審(shen)合(he)格(ge)的(de)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經(j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合(he)格(ge)方(fang)可(ke)參(can)加(jia)考(kao)試(s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是(shi)否(fou)符(fu)合(he)條(tiao)件(jian)以(yi)資(zi)格(ge)審(shen)查(zha)為(wei)準(zhun)。
3.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考試
1.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電腦操作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按滿分100分計,考生的電腦操作和麵試成績各按50%計入總成績。招聘考試工作由下都鎮黨委組織實施。
2.電腦操作考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電腦辦公軟件操作能力。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以考試準考證為準。設定電腦操作考試合格線為60分,達到合格線的人員方可確定為麵試人選。
3.麵試
(1)麵試人選確定根據達到合格線的考生電腦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麵試人選,進入麵試的最後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並確定為麵試人選;如參加電腦操作考試人數不足崗位招聘人數3倍,則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全部確定為該崗位麵試人選。
(2)麵試人選予以核發《麵試通知書》,麵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麵試通知書》為準。
(3)麵試內容。麵試采用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四)考察、體檢及公示
1.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即電腦操作考試成績+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確定的最後1名考察對象有同分數者,以電腦操作考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電腦操作考試成績仍相同,按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成員、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的順序優先確定考察對象;如仍無法確定考察對象,以年齡大者為先。
(2)考察由下都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組織)組織實施,主要了解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招聘條件要求。
(3)如相關崗位有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者,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含優先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2.體檢
我鎮參照招聘條件、招聘名額,組織麵審等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鎮勞動保障所負責組織,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費自付),由醫院出具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招聘對象,我鎮根據綜合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對象人選。
3.公示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聘用辦法
聘用人員與下都鎮人民政府簽訂《聘用合同》,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實(shi)行(xing)一(yi)年(nian)一(yi)簽(qian),一(yi)個(ge)月(yue)試(shi)用(yong)期(qi),試(shi)用(yong)期(qi)滿(man)經(jing)考(kao)核(he)不(bu)合(he)格(ge)者(zhe)取(qu)消(xiao)聘(pin)用(yong)。聘(pin)用(yong)期(qi)滿(man),如(ru)本(ben)鎮(zhen)工(gong)作(zuo)需(xu)要(yao),經(jing)下(xia)都(dou)鎮(zhen)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考(kao)核(he)合(he)格(ge),雙(shuang)方(fang)同(tong)意(yi),可(ke)辦(ban)理(li)續(xu)聘(pin)。如(ru)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在(zai)辦(ban)理(li)聘(pin)用(yong)手(shou)續(xu)前(qian)放(fang)棄(qi)或(huo)經(jing)考(kao)察(cha)、體(ti)檢(jian)後(hou)無(wu)合(he)格(ge)人(ren)選(xuan)而(er)出(chu)現(xian)崗(gang)位(wei)聘(pin)用(yong)人(ren)選(xuan)空(kong)缺(que),根(gen)據(ju)考(kao)生(sheng)自(zi)願(yuan)的(de)原(yuan)則(ze),按(an)上(shang)述(shu)程(cheng)序(xu)和(he)辦(ban)法(fa),從(cong)考(kao)試(shi)合(he)格(ge)的(de)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中(zhong)遞(di)補(bu)確(que)定(ding)相(xiang)關(guan)崗(gang)位(wei)的(de)聘(pin)用(yong)人(ren)員(yuan)。
四、薪酬待遇
1.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工資福利待遇每月按1810元/月發放(如遇政策調整也將作相應調整),
2.社會保險待遇。按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五、其他事項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2.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係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係造成影響招聘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次招聘解釋權歸下都鎮人民政府,如遇特殊情形,由黨委(擴大)會議研究確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