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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杭縣202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的相關規定,在加分申報期限內(即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4位報考人員申請筆試成績加分,經審核,4位申請筆試成績加分人員符合《福建省人事廳關於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 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等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享受筆試加分的有關政策規定,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25年4月28日-5月4日
公示期間如有疑義,可向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係電話:)反映(來電來訪請在正常上班時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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