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新任教師招聘的工作,根據漳州市教育局《2023年漳州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方案》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報考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並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現場複審,現通知如下:
一、資格複審對象
報考平和縣學校新任教師崗位且參加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資格複審對象(名次並列對象一並複審),名單詳見本公告附件(谘詢電話:)。
二、資格複審時間
2023年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資格複審地點
平和縣教育局人事股(平和縣小溪鎮東風路25號)。
四、資格複審材料
資格複審時須提供以下有效材料:
1.報名登記表(考生自行打印、簽名並貼上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帶有公章的戶主頁和考生本人戶籍頁同複印在1張A4紙上)。
3.學曆、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學位認證報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3年應屆全日製普通院校畢業生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放寬到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認定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的畢業證明及學信網學籍證明,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學位證書證明)。
4.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2023年3月25日前取得(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麵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等三證,或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在2023年3月25日前通過考試的成績單或是通過考試的結論,視同持有或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其中2023年應屆全日製普通院校畢業生的資格證書,放寬到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5.截止2023年3月25日,已在編教師(含見習期間)不在此次招聘範圍。已經在民辦學校、企(qi)業(ye)等(deng)非(fei)機(ji)關(guan)事(shi)業(ye)單(dan)位(wei)參(can)加(jia)工(gong)作(zuo)的(de)報(bao)考(kao)者(zhe),應(ying)征(zheng)得(de)所(suo)在(zai)單(dan)位(wei)同(tong)意(yi)後(hou)方(fang)可(ke)報(bao)名(ming),在(zai)資(zi)格(ge)複(fu)審(shen)時(shi)提(ti)交(jiao)所(suo)在(zai)單(dan)位(wei)同(tong)意(yi)其(qi)報(bao)考(kao)或(huo)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的(de)情(qing)況(kuang)說(shuo)明(ming)(含2023年8月前期滿的勞動合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複審資格。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請考生把上述各項材料的複印件分類按順序裝訂在一起,複審後提交複印件,部分原件可帶回。
五、遞補
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及複審不通過產生的崗位差額,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依次遞補複審,遞補對象及遞補複審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平和縣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複審人員名單.doc
平和縣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原文標題:平和縣202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資格複審公告
文章來源: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政府http://www.pinghe.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590890630110004&siteId=60426987363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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