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校發展需要,現麵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製管理教輔人員,熱忱歡迎優秀人才加盟我校。
一、 招聘對象
學曆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齡35周歲以下人員(1988年11月1日以後出生),詳見附件1《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11月部分管理教輔人員需求計劃表》。各崗位報名人員須於報名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港澳台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於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曆、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二、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根據《廣東石油化工學院非事業編製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碩士研究生聘用為聘任製人員(d類崗位),實行與事業單位薪酬體係基本相同的協議工資,具體待遇可谘詢0668-2923182。
四、報名
考生請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8日23:59時止,登錄網址https://zp.gdupt.edu.cn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多報視為放棄。按要求上傳個人證件掃描件:
1.身份證;
2.學曆、學位證書;
3.國(境)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4.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本人簽名的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公開招聘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
不按規定填寫報名材料者,內容填寫不真實者,資料提交不齊全者,造成報名不成功,責任由報名當事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由各具體用人單位負責組織進行,具體考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要求
考試(考核)合格者按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關於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規定執行。前往茂名市中醫院(或當地的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學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she)會(hui)關(guan)係(xi)以(yi)及(ji)是(shi)否(fou)需(xu)要(yao)回(hui)避(bi)等(deng)方(fang)麵(mian)的(de)情(qing)況(kuang)進(jin)行(xing)考(kao)察(cha),並(bing)通(tong)過(guo)查(zha)閱(yue)個(ge)人(ren)檔(dang)案(an)等(deng)方(fang)式(shi)核(he)實(shi)其(qi)是(shi)否(fou)符(fu)合(he)招(zhao)聘(pin)資(zi)格(ge)條(tiao)件(jian)。考(kao)察(cha)不(bu)合(he)格(ge)者(zhe),不(bu)予(yu)聘(pin)用(yong)。
八、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確定擬聘人員,在學校人才招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一個月內來校報到,逾期未到崗工作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九、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於遞補的說明。因麵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二)報考人員須確保聯係電話準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係所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請考生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考,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通知由我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聯係方式
通信地址:廣東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號廣東石油化工學院人力資源部(郵政編碼:525000)
聯 係 人:賴老師 林老師
聯係電話:
廣東石油化工學院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3年11月部分管理教輔人員需求計劃表.xlsx
附件2-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公開招聘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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