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擬麵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
博士研究生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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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
專業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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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化工 |
1 |
化工與製藥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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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食品教師 |
1 |
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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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任教師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技術,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科學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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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任教師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技術,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科學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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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智能製造教師 |
2 |
機械類、電氣自動化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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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思政教師 |
2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政治學類、曆史學類、法學類、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 |
中共黨員(含預備),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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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自動化類專任教師 |
2 |
控製科學與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電力係統及其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電機與電器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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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珠寶設計教師 |
1 |
藝術設計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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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產品藝術設計教師 |
1 |
藝術設計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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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專任教師 |
1 |
工商管理類、電商物流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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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電子商務專任教師 |
1 |
工商管理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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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智能建造技術教師 |
1 |
土建類、電氣自動化類、機械類、測繪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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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建築技術教師 |
1 |
土建類、電氣自動化類、能源動力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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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護理教師 |
1 |
護理學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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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臨床醫學教師 |
1 |
臨床醫學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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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英語教師 |
1 |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的英語相關專業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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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
語文教師 |
1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最低服務年限3年 |
其他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曆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
3.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在1983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間出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或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信息發布
在市人社局(http://rsj.putian.gov.cn)、莆田市(http://jyj.putian.gov.cn)、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https://rsc.mzwu.edu.cn/)等有關網站上發布招聘方案等信息。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二)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本人學曆、學位證書(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材料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係的材料,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後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身份證及所有相關證書的複印件、報名表(見附表)等材料,並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境外學曆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書),各一式一份寄送至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僅接受中國郵政EMS),同時將報名材料電子文檔(以姓名+崗位名稱方式命名)發送至。
持境外學曆報考的,或者屬於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曆、學位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應(ying)嚴(yan)格(ge)按(an)照(zhao)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的(de)條(tiao)件(jian)要(yao)求(qiu),選(xuan)擇(ze)相(xiang)應(ying)的(de)學(xue)科(ke)崗(gang)位(wei)進(jin)行(xing)報(bao)名(ming),報(bao)考(kao)者(zhe)對(dui)提(ti)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真(zhen)實(shi)有(you)效(xiao)性(xing)負(fu)責(ze)。湄(mei)洲(zhou)灣(wan)職(zhi)業(ye)技(ji)術(shu)學(xue)院(yuan)人(ren)事(shi)處(chu)將(jiang)依(yi)照(zhao)招(zhao)聘(pin)條(tiao)件(jian)對(dui)報(bao)名(ming)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審(shen)查(zha)。對(du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資(zi)格(ge)審(shen)核(he)貫(guan)穿(chuan)招(zhao)聘(pin)全(quan)程(cheng),一(yi)經(jing)發(fa)現(xian)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公(gong)告(gao)規(gui)定(ding)或(huo)不(bu)符(fu)合(he)招(zhao)聘(pin)崗(gang)位(wei)資(zi)格(ge)條(tiao)件(jian)或(huo)提(ti)供(gong)虛(xu)假(jia)信(xin)息(xi),立(li)即(ji)取(qu)消(xiao)考(kao)試(shi)或(huo)聘(pin)用(yong)資(zi)格(ge),已(yi)聘(pin)用(yong)的(de),解(jie)除(chu)聘(pin)用(yong)合(he)同(tong)關(guan)係(xi)。
五、考試
符合招考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足3:1比例的,經人事部門同意後對外公布,可延長報名時間7個工作日。報名時間截止時,報名人數仍未達到3:1比例的,應增加相近專業或類別,若增加專業或類別後仍未達到3:1比例的,參照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執行。
(一)麵試考核時間和地點
1.麵試考核時間等有關事項將提前一周在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上(http://rsc.mzwu.edu.cn)發布,敬請關注。
2.考核前將對進入考核人選進行資格複審。進入考核人員應在資格複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性負責。
(二)考核辦法
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采取專業知識麵試的方式進行考核,主要考察教師基本素質、專業知識和學術研究能力。
進入麵試階段的考生,麵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麵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tian)內(nei)提(ti)出(chu)複(fu)檢(jian),逾(yu)期(qi)視(shi)為(wei)放(fang)棄(qi),複(fu)檢(jian)隻(zhi)能(ne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以(yi)複(fu)檢(jian)結(jie)果(guo)為(wei)準(zhun)。女(nv)性(xing)報(bao)考(kao)者(zhe)因(yin)懷(huai)孕(yun)需(xu)申(shen)請(qing)延(yan)期(qi)體(ti)檢(jian)的(de),須(xu)提(ti)供(gong)懷(huai)孕(yun)的(de)醫(yi)學(xue)證(zheng)明(ming)並(bing)與(yu)教(jiao)育(yu)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約(yue)定(ding)延(yan)緩(huan)體(ti)檢(jian)的(de)期(qi)限(xian)。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包括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專業是否對應、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麵的情況。考察對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被懲戒對象的,取消聘用資格。
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麵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並報送市人社局在相關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人事部門予以核準,同時發放聘用通知書(作為今後人員流動及辦理入職的主要依據之一),並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係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荔涵東大道1001號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郵編:351119
電話:
E-mail: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和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共同組織實施。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94-2203069。
招聘有關事項參照國家、省、市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