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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廈門市海滄區教育局第二次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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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海滄區2025年第二次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5〕14號),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區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在海滄區;

(二)持有海滄區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在海滄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台居民;

(四)駐海滄區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並在指定醫院體檢合格的。

(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學曆要求:

1.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國民教育係列學曆;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國民教育係列學曆;

3.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國民教育係列學曆。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報名。申請人使用手冊詳見附件1。

網報上傳照片應為白底,文件小於190k,圖片為jpg格式,分辨率寬度大於290像素並小於300像素,高度大於408像素並小於418像素。電子照片須與現場確認提交的照片同為白底(人像、發型及服裝應完全一致)。

同一申請人每次隻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申領後的一年內在全國範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2025年6月11日-6月25日(係統開放時間為每天8:00-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體檢

1.體格體檢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規定流程和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操作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2.體檢醫院:廈門市第一醫院、廈門市中山醫院、廈門市中醫院、廈門市第二醫院、廈門市第三醫院、廈門市第五醫院、廈門市海滄醫院、廈門大學附屬翔安醫院。

《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2,雙麵打印。

3.體檢時間:本通知發布即日起可到指定醫院體檢。

(四)現場確認

1.時間:2025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現場確認實行網上預約,申請者請於2025年6月26日10:00至2025年7月3日15:00期間進行辦事預約(具體預約流程:進入微信“i廈門”小程序或閩政通APP中的“i廈門”小程序主頁—預約大廳—行政區—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海滄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選擇預約日期、時間—立即預約),並按照預約的時間到現場進行確認(友情提醒:預約號在規定時間內,請先至現場取號機進行預約號確認,方可叫號)。

2.地點:廈門市海滄區政務服務中心(濱湖北路9-1號)二層24號、25號、26號窗口。

3.為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符合認定條件的,按照即辦件受理、發證。

(五)谘詢電話

海滄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谘詢電話:6580561,658059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申請材料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5〕14號)要求,申請材料如下:

(一)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三)學曆證書原件。港澳台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曆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五)jiaoshizigekaoshihegezhengminghuoshifanshengjiaoshizhiyenenglizhengshu,jingzhongguojiaoshizigewangyanzhengtongguodekebutijiao,qizhongkaoshihegezhengmingweiheyantongguozexuyoushenqingrenzaizhongxiaoxuejiaoshizigekaoshiwang(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六)《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2,雙麵打印)原件及體檢報告單,體檢表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並蓋章。

(七)個人承諾書(無需打印,網上簽署,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按照“操作步驟”的說明完成線上簽名。簽名時應檢查頁麵中是否正常顯示了承諾書內容及簽名、當前日期的組合。)。

(八)近期免冠正麵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相片背後用鉛筆寫明姓名、資格種類、學科。該照片用於製作證書,必須與網報時提交的照片完全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

(九)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核驗後退還本人。其中,材料三、四、五在網上報名時若能夠通過係統比對核驗的,無需再提供版。

五、特別提醒

(一)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有關認定機構網站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二)請申請人按各有關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對申請人信息進行審查。

(五)嚴格落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教育部聯合印發實施的《關於落實從業製度的意見》要求。

六、注意事項

(一)國民教育係列的學曆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xlrz/)上可驗證的學曆,含自考畢業證書等。

(二)現場確認或領證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申請者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點擊查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2.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

廈門市海滄區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責任編輯: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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