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由泉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於首批中國曆史文化名城、首屆東亞文化之都、古代海上絲綢之路起點、世界遺產之城、素有“海濱鄒魯”美譽的城市——泉州。學校前身為創建於1964年的泉州商業職業學校(1985年更名為泉州商業學校)和創建於1979年的晉江地區供銷學校(1985年更名為泉州供銷學校),2001年兩校合並組建為泉州商貿學校,2004年升格為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07年泉州慈山財經學校並入。學校為福建省“雙高”建設院校、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省高職院校智慧校園示範學校、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先進單位。
學校設置財經商貿、輕工紡織、交通運輸、電子與信息、裝備製造、教育與體育、文化藝術等七大類38個專業(含方向),麵向全國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各類學生逾1.3萬人,學校有教職工近600人。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教學和科研工作需要,決定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台灣地區博士研究生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基本條件
1.持有台灣身份證的台灣地區居民。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曆學位。
3.年齡原則上要求在50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緊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遵守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
5.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政治上無“台獨”傾向。
6.品行良好,無法律糾紛,無犯罪記錄,無學術不端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7.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教學科研能力強,所從事學科(專業)為學校教學、科研工作所需。
8.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
序號 |
招聘崗位 |
學科類別、專業、研究方向要求 |
總需求 人數 |
1 |
會計審計專業教師 |
會計與審計類 |
7人 |
2 |
計算機專業教師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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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係專業教師 |
財政金融類、電商物流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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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數字商貿專業教師 |
工商管理類、電商物流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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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教師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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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藝術設計專業教師 |
藝術設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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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汽車專業教師 |
機械類(汽車方向) |
三、聘用方式
全職聘用(聘約管理,三年為一個聘期)。
四、相關待遇
類型 |
年薪 (人民幣) |
租房補貼 (人民幣) |
探親路費 (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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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 |
教授(博士) |
40萬元 |
每年2.4萬元(按每月2000元發放) |
每年不超過1萬元 |
二類 |
副教授(博士) |
3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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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 |
博士 |
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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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聘用年薪製(年薪包含省級引進資助計劃經費,為稅前待遇),聘期內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作為續訂、解除、終止聘用(任)合同經及薪資待遇發放的依據。
引進人員到校後其業績成果符合我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相應的職稱,符合晉級條件的可以申報高一級職稱。
五、應聘程序
(一)報名及聯係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2.報名方式:
(1)應聘者填寫《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台灣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包括:(1)台胞證;(2)台灣地區身份證;(3)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國(境)外學曆學位(包括台灣地區學曆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具有國(境)內學曆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開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4)職稱證書聘書;(5)相關任職證明;(6)無犯罪記錄證明;(7)近五年主要學術成果佐證材料,包括論文、論著、科研項目、重要獲獎等。外文材料須提供翻譯件。應聘人員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以上材料可先提供複印件,原件待考試考核時驗證。
(2)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將以上材料發送至人事處電子郵箱(jmxyrsc@163.com),郵件標題及附件名稱以“應聘崗位+學科專業+姓名”方式命名。
(二)聯係方式
聯係人:易老師
聯係電話:(工作日:上午8:30至11:40,下午3:00至5:30)。
聯係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南環路1129號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三)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應完整如實填寫《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台灣教師報名登記表》,並(bing)提(ti)供(gong)相(xiang)關(guan)證(zheng)明(ming)材(cai)料(liao),如(ru)有(you)弄(nong)虛(xu)作(zuo)假(jia)的(de),一(yi)經(jing)核(he)實(shi),取(qu)消(xiao)考(kao)核(he)和(he)聘(pin)用(yong)資(zi)格(ge)。學(xue)校(xiao)人(ren)事(shi)處(chu)對(du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資(zi)格(ge)初(chu)審(shen),初(chu)審(shen)結(jie)果(guo)另(ling)行(xing)通(tong)知(zhi)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報(bao)考(kao)人(ren)員(yuan)對(dui)資(zi)格(ge)初(chu)審(shen)有(you)異(yi)議(yi)的(de),可(ke)以(yi)致(zhi)電(dian)申(shen)訴(su),申(shen)訴(su)機(ji)會(hui)僅(jin)一(yi)次(ci),資(zi)格(ge)初(chu)審(shen)要(yao)求(qiu)補(bu)交(jiao)材(cai)料(liao)的(de),應(ying)在(zai)規(gui)定(ding)時(shi)間(jian)內(nei)及(ji)時(shi)提(ti)交(jiao),未(wei)按(an)時(shi)提(ti)交(jiao)視(shi)為(wei)放(fang)棄(qi)報(bao)考(kao)資(zi)格(ge)。
申訴電話:(工作日:上午8:30—11:40,下午3:00—5:30)。
(四)招聘考核
學校成立考核小組對資格初審合格者組織考試考核,根據招聘崗位性質、特點對報考人員的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科研水平進行考核,主要以“麵試+專業問答”或“試講+專業問答”形式考核。招聘考核時間根據報名實際情況另行通知。考核成績實行百分製,合格線為70分。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考核成績將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考察體檢
按1:1比例對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辦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六)聘用手續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並在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學校與報考人員簽訂聘用協議書。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